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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穿书](82)

作者:狐狸不归 时间:2023-01-04 10:05 标签:穿书 情有独钟 甜文 宫廷侯爵

  明野握住了他的脚腕,容见也在失神中任由他握了。
  发带是丝缎材质,冰冷而光滑,不小心触碰到的时候,容见的小腿颤了颤。明野的指腹贴着容见的皮肤,上面有些许薄茧,温度稍低,就那么握住容见的脚踝,似乎也没太用力,竟比发带的存在感更为明显,且非常强烈。
  容见不自觉地想要逃开,有点想要挣扎的意思,却被明野不动声色地按下去了。
  明野的动作很快,也很利索,不会像容见那样一次又一次地失败,重新再来。
  他为容见系好罗袜和铃铛,站起来道:“好了。”
  容见本来一动都不敢动,此时像是得到了应允指令,晃了晃脚踝,在清脆且不同频率的两个不同铃铛声中,他听到明野平静地说:“殿下的肤色,比发带还要白,看起来也比发带还要脆弱。”
  “发带是丝缎的,不小心碰到尖锐的物体就会勾丝,殿下也应当小心行事,否则被什么撞到,也会留下很严重的痕迹。”
  如果这些话是旁人说的,那会引起容见的警惕,认定那人是图谋不轨。但这话出自明野口中,容见就不会觉得又什么别的含义,仅仅是叮嘱自己要小心。
  实际上,在容见意识到这个人有时候会故意欺负自己后,他还是无法阻止被这个人欺负,比如现在他什么没有察觉。
  甚至觉得明野人很好,是自己想得太多。
  明野有很多天赋,其中一样在重生后才被发觉。也没什么太大用处,却反而经常使用。
  ——这一样天赋是欺负容见。
  *
  以达木雅为首的北疆一行人入宫后,费金亦会见了他们一面,但没给太多时间,主要是时值年末,皇帝真的很忙,要见的人太多,抽不出什么空闲时间。但北疆又与别的地方异族不同,实力强大,且大胤上下又希望他们别在边境闹出什么乱子,所以待遇颇高。
  费金亦也想要用怀柔的法子对待达木雅,让他们知晓感恩。达木雅更胆大妄为,说自己在草原上时,一刻不能无马,进入太平宫后很不适应,费金亦便特许他可以在禁庭内骑马行走。
  除此之外,费金亦还挑了些王公大臣,陪同达木雅游览太平宫。为了表达郑重,连长公主都被选中。
  容见得到了合理放假的理由,虽然他更想待在书斋里念书。但转念一想,或许和北疆人多做接触,会察觉到更多与南愚人计划有关的消息,便也打起精神,做好准备。
  因是直接与朝臣外客接触,齐泽清对此次陪行非常重视,连夜为容见补习相关礼仪和北疆羴然人的诸多事宜。
  容见听得昏头涨脑,事后又问了明野,才总算记了下来。
  到了当日,容见作为长公主,盛装打扮了一番,又为了大胤的颜面,浩浩荡荡地跟了一群宫人侍从,从长乐殿出发往拙园去了。
  这是达木雅第一次看到大胤的长公主。
  他对容见的最初印象与对大胤的很像,长公主生的很美,是那种脆弱、易碎、极致雕磨的美,就像太平宫内的亭台楼阁,是草原上所没有的东西。而看起来却很冷淡,但这冷就像上京的冬日,并不酷烈,对于北疆人而言算不上什么。
  达木雅快步走到容见身前,大笑着道:“您就是长公主吗?”
  眼睛也不眨道:“您长得真好看。”
  一旁的陪行的大臣纷纷皱眉,觉得对方果然是蛮荒之辈,如此不知礼节。
  但碍于大胤上下的态度,也不好说什么,怕得罪了对方。
  容见并未抬头看他,虽然达木雅比他高得多,但抬头看人其实是示弱的意思,他随意地嗯了一声。
  至于他对这位十四王子达木雅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以后会死在明野的刀下。
  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感受。
  容家记得书中有写过,达木雅对关内的文化习俗非常精通,也颇为喜爱,但这种喜爱是一种残忍的掠夺。在之后的战争中,他本来打算率军攻破城门后就屠杀全城百姓,将所有的地方都占下来,分给手下。幸好明野及时驰援,否则一城数十万百姓,都将死于科徵阐部的弯刀下。
  对于这样想要屠城灭种的反派,容见有本能的厌恶,仅此而已。
  达木雅对于容见的冷淡似乎不以为意,反倒兴致勃勃道:“今日能与长公主一同有缘,真是三生有幸。”
  他对容见很有兴趣。
  老师孔九州告诉他,大胤先帝没有儿子,死后无人继承大统,只好由女儿的丈夫代为打理,真正的继承人是公主日后生下的皇子。达木雅对此不屑一顾,可汗没有儿子的状况在草原上几乎不会发生,即使真的有儿子死光了的情况,也会收养义子,继承部落,而不是像大胤这样,为了什么伦理礼数,而让统治陷入混乱。
  不止是对长公主,达木雅对整个大胤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有兴趣。
  他想从这次亲身来往大胤的过程中得到更多。
  此前的几日,达木雅已与老师孔九州商量多次,这次在太平宫中,该以怎样的态度行走,最后决定扮演成现在的模样。
  一个莽撞的人,无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都不意外。
  容见对拙园的印象不佳,身旁又有达木雅,没什么游园的心思,但仔细观察了北疆一行十数个人。
  跟在达木雅身边的是一个罩着黑袍、个头略显矮小的人,听说是草原上的祭司之流,侍奉猎神,轻易不可露面,所以才这样穿着。而剩下的则是达木雅的几个侍从,还有会说官话,负责采买的科徵阐贵族,皆是身材高大,看起来这边四个文官围上去都打不过人家一个。
  达木雅是纯粹的北疆人,沐浴狂风骤雪长大,却又被孔九州教育了十几年,他不像父兄那样从骨子里瞧不起大胤的东西,有种掠夺的向往。
  他想要得到。
  园子游览到了一半,已是用午膳的时间,众人便出了园子,去了设宴的地方。
  酒足饭饱之后,达木雅道:“我来自草原,对于这些亭台楼阁,山石水景并无多少兴趣。我们羴然人一天不能不活动筋骨,来了这么些日子,只与随从对练,现在却想向大胤的高手们讨教一二。”
  他这话已经不是商量,而是直接要求了。左右对视了一眼,谁也不想承担陪侍不力的名头,只好答应了下来。
  左右对视了一眼,也无法推脱,只好答应了下来。
  容见跟着起身去了校场。
  一行人来了校场,在场的除了武将,还有今日上骑射课的学生,听说北疆人要来比武,义愤填膺,都说要与之一战。
  宁将军也挑了几个好手,叫人准备着。
  达木雅先是打量了一圈这些人的身形,就已不太把这些人放在心上了,但也没放松警惕,不过在上台之前,对着看台大声道:“既然算是比武,那就该有彩头,我们草原的儿郎一贯如此。”
  坐下之臣商议一番,最终决定由容见来赏赐胜者的彩头。
  在场之人,以长公主的身份最为尊贵,推他出来在礼节上也没什么差错,容见答应了下来。
  连上两人之后,看台上的大臣们的脸色变得难看至极。
  本来他们的想法,是绝料不到这样的场面的。从礼仪上来说,做客之人不会当众下主人的面子,这是其一;其二是也没想到达木雅把侍卫打的七零八落,那些人甚至没有一战之力,几招之内就倒下求饶。
  达木雅的确是想要试试大胤宫廷里侍卫的水平,然后他就发现,根本没有试的必要,全都是废物。
  他的武器是一双重斧,从手中放下时,地面似乎都会因其重量而颤动,他面朝看台,大声道:“我是最骁勇的战士,有最烈的酒,最好的宝马,当娶最漂亮的美人。而公主殿下正是这样的一位美人。”
  这是实实在在的侮辱,意思是偌大一个大胤,竟无一人能与自己相抗,他才会自封为第一勇士。
  达木雅嚣张道:“公主殿下,你应当嫁给我才是。”
  他不仅轻视大胤,也轻视了容见,他把容见当做战利品,一朵可以摘下的美丽的花,而在场之人,也都听出了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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