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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死啊[快穿](357)

作者:西十危 时间:2023-01-14 11:19 标签:快穿 系统 情有独钟

  陈幺还好,他很克制,就喝了几杯,说醉了也不至于,但兑的冰镇过的白酒,还真的有点昏沉。院士酿的酒真的唇齿留香,淡淡的青梅的酸甜一直挥而不去,他是迟钝,但不至于那么迟钝。
  是个男的,他认识,一个挺清秀的学弟,他拿着手机去找李冕,李冕也就装起来才像个人,他双手插兜,还是那张脸,但就是有点畜生的气息:“你谁?”
  他声音很淡,又很轻,但就是给人的感觉很沉重,“天热,别烦我。”
  陈幺在原地站了下,像是在思考……他其实什么都没想,他就是走得有点慢:“李冕。”
  李冕是开了车来的,陈幺他们前几个月太赶了,住校比较方便,他来接陈幺回去,他鼻尖很灵,手臂很有力,手掌也是沉稳的:“喝酒了?”
  陈幺没说话,只是眨了下眼睛。
  生活从李冕找到他那天,好像就一切都不一样了,他还记得李冕那天穿的什么,跟今天差不多的运动衣,但是跑了一身汗。
  三年了,一晃就过了:“李冕。”
  李冕现在才听清陈幺喊他什么,陈幺不算矮,但比李冕矮一些,他看着陈幺稍稍踮起脚。
  陈幺用唇瓣在李冕嘴唇上沾了下:“我好像喜欢你。”
  软软的一个吻。
  又很轻。
  像是被风吹来一样的,连着他的骨子,哪里都是飘飘然的,他争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折磨了他们一辈子。李冕是想笑的,但他不是很争气。
  他年龄其实不大,经历的又实在是太痛了:“哥。”他说,“我等好久了。”
  下雨了。
  不是雨,是泪,温热的,有些咸。
  陈幺被酒精麻木的神情都滚烫起来了,他睫毛往上掀了点,露出半边的瞳仁,刚想说话,又被人热烈地吻了回来。
  李冕一向对他很热情,这方面尤甚。
  陈幺觉得李冕还小,但不是,他的胸膛宽阔炙热,手臂都会箍得人生疼,他亲的有些莽撞,有些磕碰,亲了后又舔。
  不止身体,连呼吸都是酥麻的。
  夏天的衣服是有些薄的,起皱会很明显,李冕扶着陈幺的腰:“哥。”
  “还能走吗?”
  大部队就要出来了。
  他是不会不好意思的,还会想炫耀,但陈幺脸皮会很薄。
  蝉鸣连成盛夏,喧嚣了他的一生。
  绿叶团成荫,缝隙的漏斗似的光随着风跳跳又跃跃,他们都还年轻的脸庞上光斑细碎,是幸福在闪动。
  陈幺捧起李冕的脸,又轻轻地吻了下:“不是好像。”
  “我喜欢你。”
  “或者说。”
  “——是爱呢。”
  心跳飙到一百八,李冕的上辈子或许不是很长,但他确确实实等了一辈子,这次好了,他撑起胳膊,低着头,年轻的眉目,宽阔的肩:“哥。”
  “养只猫吧。”
  “捡个也行,我们一起把它养大,然后慢慢变老。你是不是喜欢吊椅,我们在阳台上放一个,没事可以睡午觉。”
  “哥……这次,我们好好过。”
  *
  *
  好好过了。
  养了猫,放了吊椅,种了绿萝,就是猫喜欢啃绿萝,还老是抢吊椅。
  虽然它不是个好猫猫,但他们很爱它。
  就像他也不是很好,但李冕很爱他。
  ——所以说李冕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好人,坏人?
  都是,又都不是。
  他是陈幺的爱人。


第225章 周稷
  周稷一直挺抱歉他忘了陈幺, 那种抱歉都让他遗憾起了他只是一个三流作者写出的下流角色,理智癫狂过分的病态。
  这些被强行赋予的天赋让他如此的强悍,却可悲得连长久的记住一个人都没有, 他能记住他们的特征过去、无比详尽的资料,却始无法拥有那些复杂的情感。
  所以, 连记住一个人的能力都没有, 可以说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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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过强大的灵魂无法被弱小的躯体容纳,记忆被压缩、坍塌, 对尚且孱弱的躯体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 周稷两岁还不会说话, 三岁多点就被丢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大多是残缺的孩子,就像被救助的猫狗一样,那些漂亮的、正常的小孩很快就被领养, 周稷被诊断为智力残缺,在三岁待到了九岁,虽然没有父母, 但至少可以吃得饱穿得暖,这可能是他那个在红灯区的母亲对他的最后一点可以称之爱的……玩意儿。
  周稷虽然智力上有点缺陷, 但长得很讨人喜欢, 深灰色的眼珠有点异域感,有些苍白的脸骨骼立体, 眉目深邃。
  他不说话的时候其实看不出有毛病,他也不太喜欢说话, 大多时候看起来都是个正常人。有好几对领养人其实都看上他了,但了解到周稷有着被导入食管强行喂食才进食的经历后, 就没人想领养他了。
  也就是周稷待的是在陈氏资助下的福利院, 别的福利院可经不起他这么折腾。
  援助孤儿似乎是这个氏族财阀当道的世界里, 企业家们最喜欢的事。
  陈悬是上层里的上层,唐岚也是名门出身,他们在无数闪光灯下、记者的长枪短炮里露了下面,说了几句体面的话,就双双退场了。
  他们这种级别的人,露下脸就弥足珍贵了。
  陈幺是跟着他爸妈一起来,但他没跟他们一起回去。
  陈家所谓的精英教育,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他也就才上小学,还是个不怎么懂事的年纪,可看见他爸那张脸,惊怕、恐惧。
  父亲的权威,在孩提时期,都犹如山般巍峨,尤其是一位成功杰出的父亲。
  没有什么最成功的教育,但最失败的教育一定是打击教育。
  八岁了,英文都说不利索。
  原定的七门外语削减削减又削减,就剩下了一门英语,一年上千万的教育投资,他爸让他说英语的时候,他脸都憋红了,就憋出了一声hello。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会,他就是觉得……说出来又怎样呢。
  就是再不想承认,天赋是极少数人才拥有的非凡特质,他就是学死,也成为不了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反正,总要失望的。
  害怕失望,害怕那种什么都没说、但又什么都了然的目光。
  没有虚荣权势灌溉、那些似的烈火烹油般的赞美和追捧,陈幺还没长得那得歪的时候,他就是个敏感的爱哭鬼。
  白T、背带裤,打扮得跟个小少爷似的男生蹲在灌木边拔叶子,翠绿的汁液被碾了出来,染湿了他白皙的手,把花坛搞得一片狼藉。
  周稷也是白T,就是洗的发旧了。他很惹眼,孤儿院基本就他一个人会穿白的,这倒不是什么特殊待遇,其他孩子穿白的,坚持不了半天。
  他很瘦,胸腔很薄,走路都没声音,眼珠惨淡阴翳。
  小孩哭就是真哭,就算陈幺一直压抑着,只是抽泣,脸还是花了,粉白的脸蛋,乌长的睫毛,一道道的泪痕湿红。
  他又抹眼泪,脸蛋顿时有种花绿的滑稽。
  被吓了一跳,他连瞳孔都在颤,但他还是努力保持着体面,讲英文骂脏话:“fuck——you——”
  虽然爱哭,但仍旧不改恶毒的风范。
  周稷的智商比起同龄人发育迟缓得多,但个挺高的,瘦长……其实他这样就真的挺像个鬼的,但他够好看,眉弓似西方人深邃。
  他连手指都是细瘦,在陈幺飙脏话的时候,他的唇动了下,或者说他笑了下:“你好漂亮。”
  那还用说?
  陈幺还没来得及挺直腰,又瞥见了他指缝一道道的墨绿,脑子嗡一下就热了,小少爷打小就要脸,自然知道他现在是很狼狈的。
  脸肯定花成鬼了。
  唇一抿,眼睛又热了,他用袖子擦下巴,张嘴就要叫人滚。
  “花。”
  “……”
  小孩注意力很容易被引开,陈幺是想骂人滚的,但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他面前的人分开了手指,露出了合拢着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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