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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貌美小夫郎(22)

作者:千畅 时间:2023-10-20 10:09 标签:种田文 甜文 情有独钟 布衣生活

  “噗咳咳咳,开心。”王商瑾差点被拍得想吐血,大哥这么多年,还不知道他手劲如何么?
  王商瑾调整了一下表情,朝小双儿喊:“哥夫好。”
  林以默挨着郎君,对郎君弟弟的称呼,抿唇一笑,点了点头。
  郎君的弟弟竟比他还要小上好几岁,这般小就来书院读书,还要考科举,真是好生厉害。
  王商栋把背篓拿下来,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
  “是野果!”王商瑾惊呼,他好久都没吃了,偏偏这果子镇上没有卖。
  王商栋嫌弃的看他:“也就你十五岁了,还要闹着吃野果,跟小孩子似的。”
  “大哥你不懂,世人所爱皆有不同,怎么能拿来相提并论。”
  “你就是嘴馋还不许我说。”
  王商瑾:“……”
  林以默在一旁捂嘴偷偷笑。
  “这么多肉,鸡蛋鸭蛋也太多了,大哥你不晓得拿去买掉吗?”王商瑾有些头疼,“这得吃上多久,天热,放久了容易坏。”
  “多了就多了,你不是同徐举人一同吃饭吗?你不能分给徐举人吃?就尽想着自己吃。”
  说着,王商栋往弟弟脑门上敲他一个‘板栗’。
  王商瑾捂住被大哥弹的脑门,心里非常不满。他如今是十五岁,不是十岁孩儿,大哥怎么还随随便便打他。
  还是在未来哥夫面前,一点都不给他留面子。
  在外人面前,王商瑾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神仙人物,分外神秘不说。每一次书院测验,都是头名,答卷都是张贴在各班供书生传阅。
  但是在他大哥眼里,他永远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王商栋给了他五两银子,自己又贴了一两。
  “看上什么就自己买。”
  王商瑾没要,书院里连束脩都不用交,徐夫子还常常让他一起去下馆子。
  况且书院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末考,末考前三名会有奖赏,第一名是三两银子,第二名是二两,第三名一两。
  自从王商瑾来了书院之后,自然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王商栋没说话,眼睛微眯,手里拿着六两银子,伸到弟弟面前,动也不动。
  王商瑾:“……”
  怎么?他不要,大哥还要把他打一顿?
  王商瑾默默的把银子放进了宽大的衣袖中,因着大哥真的是会揍他,还是专门挑着地方揍。
  明明大哥揍人没用上什么力气,但连续几日都能感觉到被揍的地方隐隐作痛。
  王商栋满意的摸了摸弟弟的头:“这才对,磨磨唧唧的跟娘们似的,你哥夫都比你爽快。”
  王商瑾:“……”
  大哥一点都不懂,他心累。
  “这是李秀才托你哥夫带的信,还有些策论和经验之谈,希望院试能帮到你。”
  “托哥夫?”王商瑾似有些不解,李夫子为何会认识哥夫。
  “你哥夫是你林师弟的堂哥。”
  “林师弟的堂哥?”王商瑾颇有些惊喜,“这岂不是亲上加亲。”
  王商栋‘嗤’了一声:“还成吧。”
  一想到小夫郎是因为林家旁亲遭事才会被娘给定下的,他就觉得很不爽。
  王商瑾拆开了李夫子的信,细细的读了起来,直至最后一句话,他内心分外感动。
  没成想李夫子如此惦记着他。
  王商栋拉住小夫郎,低声说:“我去外面的铺子买东西,娘让我买的,还有你的,你乖乖呆在弟弟这里。”
  “我想同你一起。”林以默抓住郎君的衣角,眉眸缱绻,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真叫人心硬不起来。
  王商栋低头看向小夫郎,他当然想让小夫郎跟他一起,可他这回是要给小夫郎惊喜的,怎么能带走小夫郎一起去买。
  他只好胡乱编造了一个理由:“外头太阳大,有的铺子不许双儿进铺子。你要是跟着我,镇上这么多人,丢了怎么办?”
  林以默垂下眼,抿了抿唇,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我去西街铺子买点东西,小弟你好好照顾哥夫。”
  两人看着王商栋离去,林以默盯着郎君的背影许久,直到看不到了,才回过神。
  书院里哪有什么好玩的,连个话本都没有,想解闷都不行。
  总不能让哥夫干等着,他自己在一旁看书。
  王商瑾翻出了一张空白的纸张,连同他的墨匣也拿出来,挑了一块墨锭。
  向砚台中滴入了清水,手握住墨锭,在砚台中来回推,直至把墨水研开,他才停手。
  研磨完毕,王商瑾用布把墨锭擦干,然后用宣纸包裹住墨锭,放入墨匣里头。
  “哥夫,我教你写字,如何?”
  林以默摇头:“我不识字。”
  “不识字也可写,不过是好与不好的差别。”
  他瞧见了郎君弟弟方才的举动,书桌上摆放着铺好的宣纸,毛笔静置在已研磨好的砚台上。
  说实话,他很心动,甚至有些跃跃欲试。
  不过林以默还有一些犹豫:“让我写字,太浪费了。”
  哪怕他不曾接触过这些,他也知道读书耗钱,尤其是笔墨纸砚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妨事,书院里的纸张比外面书斋便宜,哥夫想写多少都可以。”
  林以默眼睛一亮:“那你能教我写你大哥的名字吗?”
  他不学别的,就是想写一下郎君的名字。
  王商瑾:“……能。”
  哥夫真是话本里的痴情夫郎。
  ——
  太阳正大,猪肉摊子倒没有那么热闹,王商栋去的时候,木屠户正蹲在摊子磨刀。
  “割三斤猪肉,要肥的。”
  木屠户抬头,急忙擦净屠刀,起身来到摊子,指着旁边那一堆白花花的肥肉:“这位汉子可是拿来炼油吃的?”
  “是。”
  “好勒。”木屠户拿起那手起刀落,切了足足一大块,“客官要切成小块吗,还是自己拿回去切?”
  王商栋懒得拿回去切,阿娘肯定不会想切的,嫌油腻,这活肯定是要落在他身上。
  “帮我切了。”
  “好勒客官,你看看还要别的什么。”
  木屠户拿起一旁放着的杆秤,将肉挂在铁钩上。秤杆上刻了数字,分别是壹到拾,秤砣用绳索系着,木屠户将绳挪到了刻度叁,秤杆刚好持平。
  不多不少,正好三斤。
  木屠户把肉甩到案板上,将磨得蹭亮的屠刀拿出来,轻松的切成大小均一的肉块。
  肉铺上还挂着两只猪脚,还是后腿脚,余下都是些曹头肉。
  曹头肉是猪头连着猪的身体那一块的肉,相当于猪的脖子肉,味道差劲,肉质也软绵绵的,吃起来一点滋味都没有。
  所以曹头肉买得最便宜,连猪下水都比不上。
  猪下水处理好了,猪的腥臊味是尝不出来的,味道别具一格。当然也有人不喜欢吃猪下水,处理好了也觉得味道怪;也有人独爱猪下水,偏爱这味。
  再剩下的就是猪大骨这些,猪下水也还剩一点,还有半扇猪头。
  王商栋捏起猪头的耳朵,提起来,左右看了一下,皮泽光亮,在阳光下富有光亮,都没有残留的猪毛和毛根。
  他又捏了捏猪耳朵,皮质还挺紧密的,也有弹性,而且也不粘手。
  “这猪耳朵我也要了,帮我切了吧。”
  木屠户为难的说:“客官,这猪耳朵不单卖,你要想要猪耳朵得连同这猪头一块买了。”
  “不然切了这耳朵,我这猪头更卖不出去,你也体谅一下。”
  木屠户好不容易遇到个大主顾,不想舍弃了,咬牙道:“你要是买了猪头,我这猪下水全搭给你,不收你钱,咋样?”
  王商栋瞅了剩下的猪下水,余下最多的是猪肠,其次是猪心,还有一点猪肚。
  还是挺划算的。
  “那行,这猪头我买了,猪头不用给我切了,给我一起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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