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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后裔(152)

作者:拾月光 时间:2023-04-30 10:35 标签:末世 ABO 强强 异能 相爱相杀

  居然是一个从旧土来到花屿的同乡……凌景压下心中的震撼, 看到玉石化后, 这位老乡浑身泛着生冷的白色, 双手抱着膝盖蜷缩成蛹状, 表情凝固在死亡时的惊恐。
  凌景凑近了一些,没有闻到腐烂的气味, 便将额头贴在尸体身上。最开始凌景感到的是针刺般的冰冷, 紧接着一股庞大的信息流钻入他的脑海, 短短数秒内,他就看到了这个女性异能者的一生:在旧土出生,被检测为优质血统,从小被从父母身边带走,在军校长大,接受军事化教育,分化为Alpha,觉醒异能,加入特战小队,职衔升到上尉,带领着一只精锐小队被派往西方,寻找幽灵信号。她的小队成员在路途中接连死去,最后只有她一个人成功抵达花屿,和自己一样,她也遇到了叶盏。只不过一年多前的叶盏比现在友好得多,还会露出腼腆的笑,说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女人,你可要好好活着啊。
  她在花屿只活了一周,死因是偷偷吸食绯流花,在幸福的幻想中飘飘欲仙时,一只甲虫型异兽咬中了她的脚踝……叶盏想方设法但是没能救她,只好在完全堕落前杀了她,这个堕种最后看到的画面,是持刀少年眼中的泪水。
  不仅仅是记忆,凌景甚至还获得了这个女人所有的知识、欲望、情感、思维能力……她生命中所产生的一切的一切,都在短时间内呈现在凌景面前。好像她的一生被做成了一本书,被他迅速地翻阅完毕。
  若不是早就习惯了梦魇,凌景毫不怀疑自己的大脑会被瞬间撑爆,他立刻脱离了尸体,才察觉自己浑身冷汗湿透,“我看到了,她的确是一本‘书’……”
  “对吧,那你一定读到她是怎么死的了。你不要学她,你要活得更久一点。”叶盏抱着尸体,低头看那张僵硬的脸,神情很柔和,好像抱着他的大号洋娃娃。
  真是一个认知扭曲的小怪物,他都感觉不到恐怖的吗?凌景在心中腹诽,又忍不住问:“这是谁做的?”
  “我不知道。”叶盏耸了耸肩,“只要把尸体运到这里,就会自动变成这样。”
  “那个神秘的制作者不肯现身吗,还是说这座建筑本身就有古怪……”凌景思忖着,忽然想到了叶盏说过的某句话,不安地吞了口口水,“等等,你说你看过很多‘书’?”
  “嗯,”叶盏不假思索地点头道,“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学会说话,又懂得那么多道理的?”
  说着,叶盏用蜡烛点亮了一个个壁灯。巨大而空阔的房间里,排列着一排排书架,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地塞着一具具书蛹,一直延伸到灯火被黑暗吞噬的尽头……说不清这个图书馆有多大,只觉得瘆人的寒意无处不在。
  那时候,凌景还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只感到浑身战栗,神魂颠倒,与其说是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倒不如说他罕见地兴奋起来,幻想着某种美妙的可能性。
  十年后,凌景站在冒牌货乐铭面前,讲述到当年的这一幕,仍然抑制不住兴奋之情:“在那些书蛹身上,我看到了‘永生不死’的可能。你能想象吗?有人不远万里来到这个地方,种下一片花海,建立了图书馆,收集尸体,然后将组成一个人全部的‘数据’以书蛹的形式保存下来。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是他的特殊癖好,”乐铭说,“有的人喜欢强.奸尸体,有的人喜欢吃尸体,当然也会有人喜欢保存尸体。”
  “我恰恰认为,他将尸体如此保存下来,是为了有朝一日唤醒他们。我能感受到他的野心和欲望,他在试图制造‘不朽’。如果有机会,我很想见见他。”凌景道,“总之那天以后,我和叶盏一起在图书馆里生活了五个月。我们想尽办法,收集汽油、确定回归的路线、商讨对抗西王母的办法。我承诺过带他走,给他一个家,最后我们成功了,一把火烧掉了花屿。我信守承诺,带叶盏回了旧土。”
  乐铭已经猜到了其中的故事,凌景一定很轻易地就取得了叶盏的信任,所以少年很天真地相信他们已经烧掉了所有的绯流花,他不会想到,凌景偷藏了花株,将罪恶的种子带回了人间。乐铭止不住地冷笑道:“你不是想死吗,为什么还回来?为了带出绯流,让它去毁了更多人?”
  “我并不觉得那是‘毁’哦,我带来的是拯救的希望。”凌景微笑道,“在花屿的五个月里,我始终忘不了最开始的那场幻觉,每时每刻我都发自内心地想要回到那座小屋。我过得像行尸走肉,唯一的念想就是把绯流花带出来,和乐铭永远在一起……”
  “但那只是幻觉!是虚假的!根本什么都改变不了!”乐铭忍无可忍地吼道,“你这样做,对得起死去的乐铭吗?!你醒醒吧!”
  “我很清醒,”凌景说,“人死之后,一切都消失了,并不存在什么地狱天堂,让死去的人在那里注视我们。被留下来的,只有无限悲痛的生者而已。人不该一辈子在悼念里痛苦地活着,人不该被这样对待……”
  说到此处,凌景也有些动情,握住乐铭的肩膀,灰眸中满是浓稠化不开的情愫,“我想要的,是一个生者能感到幸福的世界。我手上恰好拥有了一个能让人得到幸福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怎么做?”
  他会怎么做,乐铭已经看到了。理性上说,梦国的确为很多人建立了一个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幸福世界,他们救下的人要远远超过他们犯下的罪。如果不是认同凌景的理念,自己也不会在他身边那么多年。
  但他为什么会感到愤恨不甘呢?就好像、就好像他是在替那个早就死去的乐铭,自己的“原版”感到不值一样。那样早早地离开人世,所以永远也无法参与凌景往后的人生,现在又被远远地抛在记忆里,因为生者还打算继续前行。
  乐铭抿了抿嘴唇,没有回答凌景的问题。于是凌景继续他的故事。
  他带着叶盏回到了旧土。他自认不是回来复仇的,但他所做的事,远比复仇残酷得多——他开启了一场针对旧土所有人口的大屠杀,把他认为邪恶的人类一股脑儿剪除了。
  操作方法很简单:每个人身上都有梦魇,或大或小,由他们自身的阴暗面组成。在回归旧土的第一天,凌景降下意志,让所有人的梦魇攻击他们的主人。那些犯下无数罪孽的人,梦魇也格外强大,最先被吞噬;而那些相对善良无辜的人,则能够在自己梦魇的攻击下幸存。
  这也等于说,叶盏抵达人类社会的第一天,就看到了一副永世难忘的景象:在宏伟广阔的地下城中,行人好端端地走在大街上,街边有很多美味的小吃摊,忽然身边的男人打了个响指,叶盏咬了口冰激凌,行人们被瞬间撕碎,血液飙上天空,像是一场血腥的焰火大会。眨眼间从各个方向传来无数声惨叫,层层叠叠,此起彼伏,肉眼可见的所有地方都在死人,仿佛天神降下硫磺和火焰,一举毁灭了索多玛和蛾摩拉。
  化掉的冰激凌流到了叶盏的手上,他也忘了去舔,刚才卖给他冰激凌的那个大叔,被自己的梦魇扎穿在冰激凌车上。
  在五分钟之内,据后来统计,旧土大约死了半数的人。对此,凌景表示惊讶:“才一半?旧土的义人比我想象得多呢。”
  凌景欣赏了一会儿街景,又低头看身边的少年——叶盏已经完全陷入了呆滞状态,前一秒他还很兴奋地说:“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活人呢。”下一秒,他见过的活人就变成了死人。
  来自蛮荒之地的少年过于震惊,仍然下意识地怀疑自己的常识出了问题,拽了拽凌景的衣袖,迟疑地问:“那个……”
  “怎么?”凌景微笑。
  “在外面,杀这么多人……正常吗?他们并不是堕种呀。”叶盏睁大眼睛,金棕色的瞳仁里满是天真的迷惑。
  真可爱啊,凌景捏了捏少年的脸蛋:“很正常——只要你觉得自己正常,那么不正常的就是别人。好了,我们快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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