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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58)

作者:云揽千嶂 时间:2019-03-10 19:56 标签:甜文 前世今生 吸血鬼 东方玄幻

  “你才最没有资格说我,”路易一把将陆吾抱起来,捏着狸花猫雪白的爪子,恶狠狠地说。
  维克多这时终于从书堆里钻了出来,捧着一个木盒,他动作放得很轻,唯恐将身边的书堆碰倒:“看,就是这个。”
  泡好红茶,备好糕点,维克多将木盒放在路易面前:“小路易,你知道我怎么成为吸血鬼的吗?”
  “生来就是血族,以血为生,”路易端起茶杯,小口啜饮,“你告诉我的。”
  陆吾仍旧维持着狸花猫的样子,蹲在椅上,桌上红茶冒着热气,维克多看了一眼,漫不经心道:“昆仑君,你还是变成人比较好,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说罢,他将视线投向海洋,口中却说:“小路易,你想听我的过去吗?”
  路易一愣,答道:“当然愿意。”
  “我生于十七世纪,你知道——那时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是波旁王朝,而我与那位太阳王是不折不扣的孪生子,不过很可惜,我是不被承认的存在,野史中中留下虽然我拥有让人趋之若鹜的蓝血,可我只能以血为生,出生没几天就袭击别人,吸食鲜血。”维克多轻描淡写道。
  “路易十四的确拥有一位孪生兄弟,铁面人的传说倒是歪打正着,可惜与事实大大相径庭,这个双生子一开始就被抛弃,甚至路易十四年轻时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兄弟。”
  维克多的描述不带一丝情绪,没有所谓的仇恨或怨怼,在他看来,吸血鬼的存在的确可怖,怪不得他们会选择弃婴。
  “就这样,出生后没多久,我就被抛弃在远郊,被我的养父捡到。我的养父名为维克多,也是个吸血鬼。”
  在黑暗的中世纪,无名的吸血鬼在与教廷的生死搏斗中战无不胜,为自己取名维克多。东罗马灭亡后,教廷随之式微,变得奄奄一息,维克多流浪千年,早就在斗争中遍体鳞伤,他感到无比的疲惫,决心找个地方隐居。
  维克多生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夕,摸爬滚打中长大,因缘际会里学得保护自己的招式。因小时候那段经历,他喜爱鲜艳的花,也喜爱馥郁花香。他来到了地中海沿岸,这里是土地最肥沃、气候最温暖的地方。在阿尔卑斯山山麓住下,维克多开始四处搜寻花种,亲自培育花海。
  花海蔓延到海边一个专做皮革的小镇,维克多心生一计,决定于镇民做生意。皮革臭味极大,而花香能将这臭味遮掩一二。渐渐的,维克多开始真正意义上拥有第一桶金。
  维克多开始频繁前往首都,那里有最多的商人,最灵通的消息渠道,他想多赚些钱,为自己修个漂亮的大房子。哪成想,他第二次前往首都,就碰见了一个跟他一样可怜的小家伙。
  小家伙尚在襁褓,头发是漂亮的白金色,除非割去头颅,否则吸血鬼永远不会死去。维克多看见他,像是看见了千年前的自己,脆弱可欺,在生死线上徘徊。若不是有贵人相助,恐怕也不能活到现在。为了确定婴儿的身份,维克多抱着婴儿,偷偷跟在弃婴者身后,发现弃婴者竟是王室中人。
  维克多彻底放下心,回去的路上,他心情很好,甚至还悄悄地买了两头可爱的小羊羔,一起带回了格拉斯。
  “父亲将他的名字送给我,用羊羔血将我喂养长大,他自称花匠,最爱培育各种花卉,我所有种花制香的手艺都是他传授给我,”维克多轻笑,“他喜欢读书,珍藏着一本手记,宝贝得不行,总是翻来覆去地看,我又眼馋,总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
  小维克多长到五岁时,维克多终于攒够了修房子的钱,请来工匠为自己盖房子。在小维克多十岁时,房子终于修好了,说是房子并不准确,它更像一座高塔,伫立在海边,向东方瞭望。



      第66章 散落在西方的碎片
  小维克多并不知道养父的心思,自十六世纪航海时代开始,维克多就一直想要出海远航。可这念头只能在脑海中打转,却不能付诸现实,长达千年的争斗让他看似年轻的皮囊下千疮百孔。
  “修这座塔,权当做个念想。”维克多是这么说的。
  自从灯塔竣工,小维克多便总爱爬到塔尖,向东眺望,可能够看见的只有茫茫海洋,水天一色,偶尔天边有海鸥飞过,除此之外,再无别物。
  时间一长,小维克多便不再对所谓的东方感兴趣,转而潜心种花养羊。维克多将海天看尽,便关上了通向瞭望塔顶层的门扉,之后数十年,再没有打开过。维克多收藏了极多书籍,堪称汗牛充栋,但小维从来不将目光放在这些书上,倒是在花丛中转来转去,维克多押着他读书写字,等小维克多二十岁之后,才不成天盯着他识字。
  得益于维克多,小维不至于成了个漂亮的文盲。
  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两百年间,父子一直蜗居在阿尔卑斯山山麓、地中海畔,种花调香、放羊贸易,过得一直很平静。某个清晨,老维克多忽然踏上瞭望塔的台阶,推开塔尖尘封已久的木门。
  那一天,老维克多守在那扇窗边,一直凝视着海天。
  “那天黄昏,他递给我一把匕首,让我杀了他,他活得太久,已经不想继续活下去,”维克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度过了整个黑暗的中世纪,和教廷之间战斗过上万次,吸血鬼虽然不会死,却也会身体衰弱,活着,就像是苟延残喘。”
  老维克多活得太久,他诞生于四世纪,目睹了西罗马的灭亡,在厮杀中浴血走过中世纪,之后的两百年与鲜花为伴,最终长眠在花海里。维克多从此不再是小维克多,他从此孤身一人。
  维克多将父亲葬在他热爱的花田中,鲜红的玫瑰艳丽得像血。
  在整理养父遗物时,维克多翻出了许多古老的笔记,其中一本极为奇怪,竟然是象形文字,一个个跟画一般。他意识到,这就是养父心心念念的东方文字。
  维克多没有姓,他出生时继承生父之名,随后就被抛弃,姓氏自然也在抛弃时离开了他的生命。老维克多说,他是黑暗中不败的战士,他将自己的名字赠予这个婴儿,愿他同自己一样,战无不胜。老维克多也没有姓氏,他的人生轨迹在最初与维克多极为相似,都是天生以血为生,被父母抛弃,后又被人收养。
  收养老维克多的那个人,就来自东方。
  路易说:“爸,你知道我的前世吗?”
  维克多碧绿的眼睛满是温柔,他望着路易,摇头轻笑:“不,我其实并不清楚。”
  他将养父的遗物分门别类,所有手札、手记都放在一起,其中文字有些是拉丁文、有些是希腊文,为了读懂这些文字,维克多耗费十多年的时光去学习各类语言。从这些手记中,他慢慢拼凑出养父的童年与梦想。
  养父原本有机会跟着收养他的年轻人去东方,可他却拒绝了,即便是死前,他也不曾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只可惜他之后一千多年的生命中,他却再没机会能同那位善人再见,只能在海边修一座朝向东方的瞭望塔。
  维克多读懂了养父的愿望,决心前往东方,以另一种方式去完成这个愿望。
  “后来,我依照父亲的笔记,来到广都,却怎么也没能找到笔记中十多米高的桂花树,我听广都城中的人说,整个广都,只有路家的桂花树活了上千年,有那么高大,”维克多笑吟吟道,“正巧那时候你的祖父想送给心素一片玫瑰花海,当作及笄的礼物,我就成了路家的花匠,亲手栽种了那片花海。”
  维克多生了一副好皮相,金发碧眼,个子高挑,可惜成天戴着一个帽子,把漂亮的脸蛋遮住,没人能欣赏。
  那时候路心素才十一二岁,等玫瑰花海彻底长成,怎么也得五六年。维克多便在路家勤勤恳恳工作了好几年,为路家祖宅修建花草,培育玫瑰花海,每天都很忙,身上也总带着浓郁的花香。
  从十三岁到十七岁,路心素愣是一次都没看到他长什么样。维克多也对这乳臭未干的小姑娘不感兴趣,毕竟他的年龄,是路心素的数十倍。
  “那……”路易好奇道,“你又怎么喜欢上妈妈的?”
  维克多垂眼,杯中红茶泛起波纹:“她对我笑的时候。”
  路心素无疑是个美人,看起来清清冷冷,仙女一样,内里最是柔软。她对自家这个高大的花匠好奇很久了,却总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她最爱的那片玫瑰花海就是这个花匠一朵一朵种下,几万亩花田,全由这人一手打造。
  花田中尽是大马士革的玫瑰,每到花开时节,花香几乎要覆盖整个广都。这些花种都是维克多从地中海畔带来,十字军东征时,这些玫瑰盛开在鲜血满地的大马士革,老维克多穿过花海,将花种带回,两百多年后,他将大马士革的玫瑰种在了地中海畔。
  这些玫瑰经过数百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说是玫瑰中的帝王。老维克多热爱这些重瓣花,花瓣质感如同东方的绸缎,他也长眠于玫瑰花海中。这是父亲最钟爱的花朵,这里是父亲最向往的土地,他希望大马士革的玫瑰能代替父亲,盛开在他至死不忘的广都。
  路心素情窦初开时,便对这位花匠有了好感,即便他或许年长自己十多岁。维克多修剪花枝时,路心素总爱跟在他身后。
  “你为什么不看我?”路心素问。
  花匠的声音低沉好听,似乎只有二十来岁:“为什么要看你?”
  “这些玫瑰,都是你一株一株种下的吗?”
  维克多停下修剪花枝的动作,背对路心素,叹息:“你已经跟着我好几天了,到底想做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
  即便不看,他也能想到女孩失落的模样,可那又能怎么样?女孩子还没长大,只是对他好奇罢了,维克多心想。
  路心素的兄长路澹川素来爱玩,不但自己玩,还庇护着妹妹,让她与自己一块玩。路家清贵,有时候也迂腐,路家长辈原本打算路心素及笄后就给她说亲,让她嫁出去相夫教子。路澹川不以为然,与父亲一拍即合,都决定将妹妹送到九峰书院读书,那时候书院已变成学堂。
  路澹川、路心素兄妹俩的父亲眼界与族中那些老古板截然不同,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时代将天翻地覆,绝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便允许自己一双儿女离开家族千年来确立的圆圈,而自己坐镇后方,将他们护得滴水不漏。
  自从在学堂读书,路心素每日都会在花海中流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热爱这片盛开的玫瑰,还是因为花海中忙碌的那个人影。
  正值玫瑰盛开的时节,学堂也放了假,路心素沿着花海中的小径,前往小木屋,寻找那个沉默的花匠。玫瑰如红云,堆在翠绿的叶上,她没看见木屋中的人,或许是出去又修剪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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