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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迭代(8)

作者:春意夏 时间:2023-01-06 11:18 标签:年上 轻松 HE

  于是略带埋怨地看了一眼对方,用还未变声带着鼻腔的声音讲:“你怎么半夜不睡觉啊?”
  他毫不客气的和荆丛辙说话,荆丛辙回答他:“失眠了,睡不着。”
  曲笙一时间愣住,只好似懂非懂说:“那我要回去睡觉了。”
  荆丛辙本该点头的,却没有,甚至没有让开路,反而问他:“你哭什么?”
  他不提还好,一提曲笙的眼泪又涌出来。
  荆丛辙不可能不知道,他没有家了,他唯二的亲人都去世了,他这人怎么这样啊,还问!还问!
  小孩儿一哭荆丛辙有些不知所措,好在很快便把手搭在曲笙的背上,才发现他那么瘦弱,两边的肩胛骨突出的那么明显,这两年只有个子拔高了一些,声音、面容、连同躯干都还是稚嫩的,仿佛经不起一点摔打。
  荆丛辙便放轻了声音耐心地哄,还把冰箱打开递给他一瓶原味酸奶。
  哄小孩的方式有许多种,荆丛辙只会最笨拙的那一种。
  曲笙接受了。
  在冰箱门打开的刹那,光晕落在荆丛辙的侧脸,那个画面曲笙记了好多年,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这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好看且顺眼的人,乃至于对他的贸然闯入都不介怀了。
  他的悲伤淡了一点,但只是一点,接下来回到房间他还是睡不着,想起荆丛辙所说的失眠。
  他常常失眠吗?
  不然不会这么巧听到厨房里他的动静。
  后来曲笙的这一猜想被证实了,夜里荆丛辙时常坐在露台,一坐就是好久,脚边是那只很亲人的拉布拉多犬。
  根据曲笙的观察,那只狗是家里老人的心头好,却不是荆丛辙的,他们只是恰巧都在露台休息。
  就这样偷偷观察过几次,曲笙第二天就会起不来床。
  倒是从没想过让荆丛辙发现自己,他很清楚他们不是一路人,他难过的时候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猜测荆丛辙也不愿意他去叨扰。
  况且荆丛辙这一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的,他只需要按照既定的路线走就好了。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了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了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弟弟一样对待。
  荆丛辙照做了,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的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一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一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一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的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一个期望的高值上无法下落的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了一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吉他。
  而在荆丛辙眼里,自己这个半路冒出的“弟弟”实在有点笨笨的,语文历史只考过分数线,每天还美滋滋乐呵呵的。
  曲笙是无忧无虑的笨蛋。
  而做笨蛋没什么不好。
  只是他们注定平行。
  可偶尔……很偶尔的时候,曲笙不得不承认荆丛辙是懂温柔的,就像十六岁那年他嘴贱惹出的麻烦,荆丛辙二话不说去揍那个高年级男生。
  事情闹大,荆琒责备他,他走出房间跟曲笙说的第一句话是:“吓到你了?”
  他不认为曲笙有错,不认为他不该挑衅。
  是对方先拽住曲笙的衣领让他害怕了,因此荆丛辙挥拳时没有一丝犹豫。
  那些温柔照拂过他。
  这要曲笙怎么不心动。
  冰箱门打开的那一刻,光晕落在荆丛辙的脸上,冰过的酸奶递到他手中。
  他曾为这一瞬心动,又在冰箱门关闭后,光消失的这一瞬重新回到沉寂的夜晚中来。
  就像摆在餐柜的麦片零食,果盘里切片的菠萝和厨房的醒酒汤。
  它们的意义在于哄小孩儿,而曲笙已经不是小孩子。他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打耳洞,因为看上一副很炫酷的耳坠,放在现在看那耳坠就是非主流。
  可那时候的他喜欢,他想要,他怕疼也要去完成这件事。
  荆丛辙和他不一样,他稳妥、牢靠,向来只做对的事。
  他们注定不能相交,更不必为了对方各退一步……
  第二天早上七点,曲笙的房门被敲响。
  室内一片寂静。
  一分钟后卧室的门被打开。
  曲笙又一次从床上翻滚下来,不过被荆丛辙精准接住,扑进对方坚实的胸膛。
  曲笙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记得我锁门了。”
  荆丛辙点头表示认同,“我有钥匙。”
  曲笙:“……这合理吗?我可以报警吗?”
  荆丛辙望向他的神情甚至有一秒称得上是无辜,“可这原本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对待小朋友的方式就是给他好吃的哄他开心,还有就是管束他不要太调皮。
  辙哥不甚其解:怎么不管用?
  笙:叛逆期勿扰!
  辙哥实际上也只比笙大五岁,只是表面看上去早熟,掩盖了很多东西,给他搬个认真养宝宝奖吧,虽然不得要领


第7章 终究是错付
  姓荆的居然叫他早起去跑步!
  曲笙自然是拒绝的,然后拒绝未果。
  荆丛辙从来不把他说的话当一回事,这一点令他十分恼火。
  接下来的一周,他不但每天被迫早起每晚还会接到对方精准打来的门禁电话,最后他实在受不了,坦白说自己只是去活动室排练,偶尔演出,不可控的很晚才结束。
  没有酒吧消遣、没有派对鬼混,有的只是一支乐队和一腔热爱。
  曲笙搬家带走最贵重的是他那台唱片机和黑胶唱片,休假的时候会在自己的房间听喜欢的音乐,现在吉他拿回来,也会弹一两首他们自己乐队的曲子。
  这些都是背着荆丛辙进行的,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躲,他关起门来,窗户却开着,隔壁的书房还是一样能听到声音。
  曲笙还以为自己藏的很好,实际荆丛辙已经听到过很多次,并且颇感意外。
  当年曲笙拉小提琴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学习了两年在众人面前表演过一次,只有那么一次。之后荆老爷子打圆场,家里人就不再强求。
  曲笙搬来后的每一天,他好像都在重新认识这个人。
  明明身形看着还是那么单薄,跑步只跑半小时就累得直摆手,念念叨叨要荆丛辙别管他自己跑吧,之后就耍小聪明偷偷溜回家。
  明明还是小孩子的性格,还会意气用事,还爱喝酸奶爱吃水果,以前的很多习惯都没有变。
  现在对方告诉他,他不仅会弹吉他,还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荆丛辙的乐理知识不可谓不丰富,只是他本人对此没有明显喜好,更不需要放下架子给谁表演,渐渐地这些技能成为一段不知何用的记忆,喜悦和痛苦都蒙上灰,没什么所谓。
  曲笙的吉他弹得确实好,听音乐的品味却让荆丛辙不能苟同,阻隔这道声音的办法也很简单,只要起身把那扇通往阳台的门关上,书房就会彻底安静下来,他也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但荆丛辙什么都没做。
  ##
  和曲笙预想的一样,荆丛辙并不能理解他的这一行为。
  曲笙说他在搞乐队,在酒吧和小型livehouse演出。
  荆丛辙回他:“这就是你一个月内连续迟到三次的原因?”
  曲笙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荆丛辙在翻旧账。
  迟到是他入职第一个月的事了。
  荆丛辙平时忙得几乎见不到人影,曲笙不明白自己一个技术岗,荆丛辙怎么能盯他盯得这么紧。
  “那只是早高峰堵车……好吧,是我起的太晚,那我现在不是早起了么。”曲笙颇有不甘,又不敢说实话。
  刚入职时是他怨气最大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在荆丛辙想起有他这么一号人后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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