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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100)

作者:他的耳坠 时间:2023-01-10 11:00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然而楚瀛却拆穿他道:“据我所知,你在英国的朋友只有你的前女友。”
  “前女友?”戴心诚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匪夷所思道,“你,还有前女友?”
  那个“你”字后面的停顿十分阴阳怪气……
  丁厌总算明白戴则灵翻的那几个白眼是什么意思了;这男的真讨厌,真讨厌啊!直男中的败类!他沉住气反问:“我怎么不能有前女友?”
  楚瀛:“那你是为了见她?”
  丁厌:“对呀。我和她是和平分手,现在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想和她见见,像你们俩这样聊一聊天,不可以吗?”
  他行得端坐得正,不怕被怀疑和恶意揣测!
  “分了手还继续做朋友,那就是没分手。”戴心诚武断道,“最怕这种藕断丝连了。”
  “你心理有疾病吧!”丁厌没法再忍气吞声了,怒怼道,“我问你了吗?谁管你怎么想?你谁啊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
  戴心诚不是存心想激怒他,低下头避免与他眼神对视,做了投降的手势,“抱歉,我多嘴了,我说的是我,分手了还要当朋友,所以总是分不掉。”
  你这种傻叉男人也能找到对象,谁那么喜欢捡垃圾。丁厌在肚子里倾倒了一堆恶毒的话,咬紧牙关不开口。
  “好了不生气了。”楚瀛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们明天一早回去,你想见就去见,我不介意。”
  丁厌得到满意的回答,消了气。呜呜他的男朋友好好,善解人意,总能令他舒心,要不是餐馆人多,好想抱着亲……
  不过他是不会再给这个戴心诚好脸色了,呵呵!
  ***
  第二天他们起得早,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抵达伦敦后,丁厌还和曲荷约了一顿午餐。
  一年多没见,曲荷的头发变长了,人还是原样,阳光美丽,健朗明媚。
  “丁厌,恭喜你啊!得偿所愿留了长头发,气色还这么好,和你男朋友生活很开心吧?”
  “嗯!开心!”丁厌真想和她来个大大的拥抱,可想一想又不合适,万一曲荷有新的恋爱对象了呢,于是作罢。
  “我太好奇了,你这一年多到底经历了什么?感觉你不止性取向,连气场都改变了……”
  丁厌挑重点给她讲了一些事情,语速先是缓慢而悠长,但一提起部分细节,他仍会面红耳赤、心绪澎湃或是气急败坏。
  曲荷不时被他逗得大笑不止,听得入神了也会呆呆地含着勺子。
  他们待到餐厅结束营业才离开,在街边一人买了一只甜筒,继续散步聊天。
  把去年发生的故事说得七七八八了,丁厌声音也哑了,摆摆手道:“大概就这些了,累死我了。”
  “你的生活何止是多姿多彩,简直是精彩纷呈啊。”曲荷叹道,“你能找到你的归属感,我真为你感到高兴。我还以为你会糊里糊涂地玩一辈子呢。”
  “我也以为。不过生活的变数那么多,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出现什么,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吧。”丁厌用甜筒和她干了干杯,“看到你学业顺利、生活无忧,我也为你高兴!”
  曲荷:“我的烦心事儿可多着呢,没法和你比。”
  丁厌:“曲荷,我如果办婚礼,你愿意来给我当伴娘吗?”
  她敲他的头,“怎么可能啊!谁会请前女友给自己当伴娘?你的脑子怎么长的!我不干!我愿意参加你的婚礼,见证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当伴娘——不、可、能!”
  “……好吧。”丁厌失望道。
  曲荷可悲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你男朋友是真的疼你了,你完全没有变聪明……”
  “谢谢!”丁厌沾沾自喜,“我就当这是祝福啦!”


第67章 首饰盒28
  丁厌在伦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游景点,还和曲荷去古着店淘了两条上世纪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开春,楚瀛带他回了自家在英国乡下的一座旧日庄园, 始建于19世纪的哥特式古典建筑美轮美奂,幽然矗立于晨雾之中, 青青的浅草坪星散着紫白的小花儿。
  “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进了《唐顿庄园》里……”丁厌难以置信道, “这是你家吗?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以后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规模远不如那座海克利尔城堡, 建筑面积要小得多,而且地处偏远, 没有那么显赫的历史。但我妈妈很喜欢, 于是我父亲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下, 送给她作为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楚瀛牵着他迈过松软的绿草, 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门,带他走入室内。
  “这种城堡平日的维护费用很惊人,我妈妈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毕竟自己住太空旷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生病住进了疗养院,这座庄园跟着闲置下来, 每年只能请专人打理。”
  一进门,丁厌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卢浮宫参观拿破仑的房间时别无二致。
  巨型的台阶由纯橡木打造, 墙上的装饰是绘制着花纹的皮革和光泽闪烁的金属, 一盏璀璨夺目水晶灯吊在顶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但那古旧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随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钱了……”他词穷道。
  “其实我父亲动过心思把它处理掉, 但有财力接手古堡的买家并不多,我怕它被卖给别人,只好把它要过来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给你?那你爸对你很好啊!”
  “我说保存好它是我妈妈生前的心愿之一,他才答应给我的。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把这里作为婚房吧,我妈妈泉下有知会很开心的。”
  丁厌讷讷道:“你要是早说婚房是这样,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嫁给你,无论是男是女。”
  楚瀛说:“我又没有想要和随便什么人结婚。”
  一阵啪啪嗒嗒的动静从身后传来,是肉垫和指甲蹬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丁厌回头,被那只纯黑色的成年卡斯罗猎犬吓得往后退——
  它的肩高起码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松弛的大腮皮,雄壮矫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摇晃着向人示好。然而丁厌散发出的陌生气味又令它感到警觉,所以它只是站立在那里,黑色的圆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视着他们。
  “你还养大型猛犬……”丁厌的手指下意识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长得好可怕,不咬人吧?”
  “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却向大黑狗伸出手,“过来,狼狼。”
  带着浓烈动物气息狗狗靠近两人。它嗅着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红红的舌头看得丁厌心里发毛。
  “不是你养的,它怎么认识你……”
  “是戴心诚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习惯湿腻腻的触感,找了纸巾擦拭,然后和狗对话,“狼狼,你爸爸呢?”
  丁厌对这类长相体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认为它们脑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聪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听懂了楚瀛的话,引他们去找自己的主人。
  “今晚我们先不住二楼的房间。”楚瀛没头没尾地说,然后带他跟上那条大狗。
  戴心诚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抽烟,目光直直地锁定着楼上的一扇窗户。丁厌随那道视线望去,不见窗边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风景。
  狼狼很喜欢它的爸爸,绕着戴心诚打转,摇尾坐下,牢牢守着主人的一举一动,等待指示。
  “那个英国女人上次来是多久?”
  “听管家说三天前还来过。”
  “她房子都卖了,你还允许她进门?”
  “我又不在家。她年纪那么大了,想重游故地,聊以慰相思,不算过分的行为。”
  “好,我再看看。”
  “看什么呀?”丁厌拉着楚瀛转过身,耳语道,“你也邀请了他?我还以为今天就我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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