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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109)

作者:他的耳坠 时间:2023-01-10 11:00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来来来,这儿,拿这个。”爱撒娇眼尖地捡起一根木头棍子送他。
  丁厌接过木棍棒打坏狗。
  戴心诚偏头躲开道:“你别打脸。”
  “我就要打你的脸!”丁厌起身要和人干架,他那一个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诚蹿得比豹子还快,引诱他冲进那座绿森森的树林。
  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厌坐在树下歇息了一会儿,拍拍裤缝站起来;戴心诚的左脸被他抽了一条红痕,没破皮,无大碍。
  后头的两人很快跟来。
  爱撒娇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滚。”戴心诚夺过包,独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厌假装看不见自己的背包挂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负重了!全给楚瀛一个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们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厌算了算时间,他今天总共走了10个小时,腿疼得没知觉了。
  那三个人忙着扎营搭帐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尸,谁来问他,他都只机械地挥挥手呓语道:“我死了,别叫我……”
  楚瀛拿他无法,只得抱他进了帐篷。
  丁厌盖着毯子小睡了一小时,被人叫醒是因为开饭了。
  他捧着一碗玉米浓汤狼吞虎咽,无暇分辨速食和鲜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两片面包和一个土豆给他,他全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好在锅里煮着牛肉干,马上就要软烂了,沸滚的烫噗噜噜地冒着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犹如静默潜伏的守卫,虔诚地看护着空中那一轮明镜般的月亮。
  丁厌躺在草上,望着夜空中星光,在城市里几乎看不见这般清亮闪烁的星星。
  此地虽是旷野,却清净异常,既没有虫鸣蛙叫,也没有鸟儿夜啼;只有绵绵的风声掠过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过分柔软,过分舒坦,他丝毫不想起身。
  楚瀛剥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里。
  丁厌含着糖,感慨万千道:“我的人生还真是滑稽啊……从默默无闻的小职员,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网红,但总在被指指点点,怎么活都不对劲。出生于普通家庭,机缘之下住进城堡,享受过被一堆佣人服侍的贵族生活;今时今日又来到荒无人烟的,连谷歌地图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马过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吗?人是由经历构成的,人生在于体验。”
  “你没听懂我的言外之意吗?”丁厌说,“这些滑稽的转变,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顺遂的人生,就这么被你毁掉了。”
  “我可以为此负责。”
  丁厌随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脸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块牛粪。“你还说呢!你负什么责了!今天我被人欺负,你又看爽了吧!”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不止一次了。”楚瀛稳准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摇晃两下,抖落他手心指缝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为了追他跑得那么快吗?”
  “那我又中计了是吧?”
  “这是一段很艰难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着他的手臂将他冷冰冰的双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肤变暖。“我不确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只能换各种方式引导你。”
  “爬山比我还重要吗?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独终老好了!”
  “没有你重要,什么都没有你重要。”楚瀛凝视着火苗,眼底倒映着赤红的火光,“正因为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坚韧又顽强;我想要无论我们将来遇到什么坎坷,都能安然无恙地渡过,像那句誓词: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丁厌的手搭在膝头,耳朵贴靠在手背上,他侧着头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湿木燃烧的烟雾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润着莹亮的清光。
  “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他说,“我想过的,并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该太小瞧我。”
  ***
  狠话易说,要落实却极有难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么树啊誓言啊,滚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懒觉,走不动,真的走不动了。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于是走出帐篷,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中午再出发。”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
  “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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