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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的婚礼(15)

作者:季厘之 时间:2019-04-13 09:23 标签:生子 温馨 治愈

    我被她严肃的面孔吓了一跳。
    她宽慰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或许公司给你提供的衣服更合适。”
    我去酒店一楼吃了个午饭,虞助为了穿上她的小礼服而放弃了美味的午餐,而傅余野,我一点也不想管这个嘴硬的人。
    于是我一个人享受了意大利羊排和餐后甜点。
    等我回房间时,就看到床上放着一套整齐的用防尘套套着的西装。
    我翻了眼牌子,脑海里刷刷刷地响起了印钞机般地数字符号。那符号令人生敬,好像穿的不是衣服,而是一身人民币。
    西装是米色人字纹地,修身窄腰,幸好我几年没发福,不然还真穿不上,这恰好地设计一下子就让我照镜子地动作停了下来。谁会这么熟悉我的尺码,而且里面那件窄尖小圆领的白衬衫,我曾经看过他穿过类似的款式。
    青葱少年,本就一副好面孔,又高,衬托得起衣服别致的设计,他穿衬衫喜欢系到最上面的一颗纽扣,看起来就是个浑然一体的翩翩小少爷。
    相比起来,我读书的时候,更常穿舒适的宽松t恤或者宽大的衬衫,我还记得有一次我醒来,没找到我的衣服,只能穿了他的衣服,循着琴声走到楼下,他会很多乐器,小提琴,钢琴,架子鼓,长笛。
    我以为他是小时候被大人逼着学的,说不定也还有一把心酸泪的童年,但傅余野无情地说那只是他在学习之余无聊打发时间学的。
    大概是我经常无意识流露出来地那种把他当成一颗小白菜的神情,让他不得不给我多余的解释。
    嗯,这样的结果就是我总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些他小时候的生活片段,多一点点,我都觉得是幸运。
    我真想告诉他,我喜欢极了他高傲的面孔,所以才会如此害怕有一天他失去了他的骄傲。
    他身上穿着我来时的衬衫。
    那衬衫的袖子上纹着一圈胭脂色的海棠花,随着他手臂的动作而在光线下绽放。
    我站在他背后听他拉完一首曲子。他转过身就看到了我。
    光线下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仿佛是玉做成的,连我那件打折三百块的衬衫都好像是天上缕衣。
    我走过去,纠结地说,
    “曲子很好听,但是你穿错衣服了。”
    傅余野听了,竟然笑了,我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他的两排睫毛像是被风吹弯的麦穗。
    主动把我拉到他怀里,低下头用鼻子蹭我的脸侧,语气狡黠地说:“老师,你真可爱。”
    可爱他个大西瓜。
    我不高兴地推了他一把。
    他捉住我的手,然后跟我眼对眼地对视了,我很没出息地耳朵开始发烫,接着是脸,鼻尖。
    在我要挣脱他的时候,他说:“我真想把老师放进口袋里。”
    他浅色的瞳仁深邃而迷人。
    “不管去哪里都带着。”
    我先是呆住了,再是拼命想把自己藏起来。
    他突如其来的情话让我整个人都跟烧开了的水似的,我摇头,在他的不解里跳到了沙发上,好像这样就可以掩盖我的不知所措,我捂着脸,叫到:“你,你,你。”
    我一连说了几个你都接不下去。
    喜悦,慌张,羞涩,让我变得结结巴巴,笨拙又稚拙。
    从来没有人这样跟我说过。
    从来没有人把喜欢,这样深情又直白地告诉我过。
    我不想承认我被一个年纪比小的男生,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撩拨地心理防线全部瓦解。
    他还在无辜的问我:“老师,你怎么了?”
    我真想骂人。
    于是我在沙发上踩了几圈之后,深呼吸,叫他过来。
    他也过来了。还扶着我的腰,怕我摔下去。
    这样子看起来,我比他高了许多,我第一次强势地捧住他的脸,然后说到:“亲我!”
    傅余野微微楞住。他显少有这样的时刻,于是我更加窘况,仿佛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第三十一章
    “快点!”
    我的脸又要开始升温了。
    在升温之前我先捂住了他的眼,然后一股脑亲上去。
    虽然我们已经接吻过了很多次,比这更亲密的事也做过。
    可这是第一次,我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剖开自己,把心里满满地爱全部倒出来,告诉眼前地这个人,我是有多么喜欢他,珍重他,爱惜他。
    比起那之前小心翼翼地试探,害怕被抛弃而假装自己并没有多爱他,一直端着身份等他来靠近我,把自己地喜怒哀乐藏起来而只暴露好的一面,因为不知道他地喜欢有多深,足够到可以接受一个全然无隐瞒地自己吗?
    可是在那一秒,我一点都不想装了。
    喜欢一个人,就会忍不住把他据为己有。让他的一切都充满了你的意义。
    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失去了剖开自己的勇气。
    M市有很多近代外国设计师留下来的建筑,有的被改建成了银行大楼,有的成了政府办公地,也有的成了博物馆美术馆之地。这座美术馆据说是一个荷兰人设计的,气势恢宏而充满18世纪的美学风格。
    往来车辆整齐地驶入场地,我们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站了三三两两的人。
    男人西装革履,女人雅致礼服,也有媒体和摄影师站在一边待命。
    我们走到了主场的周围,就看见一个穿着休闲西装的女人正在和两个外国人交谈。
    那个女人高而瘦,黑色长卷发拢到一边,脸型削尖,她落落大方,有一种主人之道。
    那个女人招待完毕了两个外国人,就往这边走来,视线对上这边时,犹如黑夜里被点亮的灯。
    她一边微笑一边叫道:“Adrian。”
    只见女人主动和傅余野拥抱了一下,然后放开说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傅余野微微敛眉。
    “夏叔叔身体可好?”
    女人听了,嗔怪道:“我就在你面前,你不问我好不好,问我舅舅做什么?他才不会记着你的好呢,也就我受得了你了……”
    她说完,又朝我和虞助收敛地微笑示意。她应该是觉得我们俩都是傅余野的助理。
    她自然地挽起傅余野的胳膊,往里面走去。
    虞助没跟上去,她跟我解释道:“夏安和boss是好朋友,她应该不希望我们打扰她们。”
    我远远地看着她和傅余野的背影,一路上走过去很多人都和他们寒暄,傅余野冷淡而周正,夏安热情而大方。
    看起来,太耀眼。
    虞助和我一起欣赏着展览的珠宝设计。每个展览品下面都有设计师的署名。
    大多数是夏安的签名,还有一些是合作款。
    在一面墙壁上,贴了一幅黑白的照片,照片里夏安长发掩背,而脖子和手指上则带着她设计的项链和戒指。
    她的表情迷离而向往,像是注视着黑暗里虚无缥缈的雾,眼神里是深沉而不可诉说的感情。
    而她那一套项链和戒指,则是叫“苦果”。
    爱别离,求不得,名为苦。
    她很年轻,不过是和傅余野一样的年纪,我以前总以为,年轻人是不该有太多深沉的感情的,因为他们的年纪和阅历,还达不到能够沉淀下来的时候,但是现在我觉得我错了,正是因为饱含热血,才有足够的精力去体验人间苦乐,才能够爱恨痛彻都到极致。
    她的首饰和她的人一样,光耀夺目,爱憎分明。
    但凡是理解的人,大概都会感受到,她内心有着对某个人深刻的执着,只是求不得。
    求不得,便成了痛苦。
    而艺术的来源,便是这无边的苦海。
    虞助遇到了相识的人,便过去打招呼了。
    我走过转角,只觉得这冷冰冰而空旷的大厅让我毫无着落。
    缕缕行行,官盖云集。
    有的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她的爱当做艺术品展览出来。
    毫不羞愧,毫不吝惜。
    我嫉妒她的勇气。
    “邓陵?”
    有人拍了我一下,只见陈鑫戴着个大毡帽,朝我笑得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他笑眯眯地扫了我一圈,说道:“你穿成这样,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他这一说,我倒注意到了他只穿着件咖啡色的灯芯绒夹克,衣服下摆一半散在外面,宽松的牛仔裤一半系进了靴子,像个去野外工作的人,一点都不像是会出现在这珠宝展览会上。
    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大概是我的眼神很嫌弃。
    “喂,你这是什么眼神?质疑我的审美我可是会生气的。”
    他高傲地睨我,实在滑稽。
    他这身不伦不类的打扮,得亏他身量高,五官也端正,否则应该会穿成天桥下的流浪汉。
    我忍不住笑了声。
    说:“对不起,是我有眼无珠。”
    他听出我语气里的揶揄,问道:“你一个人?”
    “不是。”
    他环顾四周,问:“你看见夏安了吗?我要去拍几张照片。”
    “她应该在那边吧……”
    我手指指了个方向。
    他往那边瞧了瞧,又说道:“我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不如你陪我一块去?”
    我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陈鑫不由分手地拽过我,就往我来的方向走。
    和他在会场推推嚷嚷的话,也太丢脸了。何况还是这么一个穿着另类的人。
    我让他放开我,我陪他去找就是了。
    陈鑫当即放开了我,然后戴着他的毡帽,吊儿郎当地走着。
    他不像我,时时刻刻都想保持低调,恨不得隐身在人群里,路过女士时,这人还学着小流氓似地朝人家吹口哨,顺便从桌上卷走一块糕点,我总感觉保安会跑进来,把他拉走,但是我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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