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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大叔卷入修罗场后[快穿](114)

作者:照花捕月 时间:2025-05-16 11:55 标签:甜文 快穿 年下 万人迷 轻松 幻想空间

  这时穆秋睫毛颤抖了下,眼底写满了慌乱,系统提示音在脑海中响起——耿溧的爱意值竟然达到了5心的满级!
  这太突然了,没有任何防备,二人如此近距离的触碰,瞬间带来激烈的、倍增的快感,穆秋的双手几乎失了力,快要支撑不住上半身了。
  但耿溧很快就扯了扯他的手腕,把他的双手举高压过头顶,不容他退缩,语气倒是可怜又乖觉,“叔叔,你再心疼我一下吧,要是你能再给我一点点阳气,我身上的伤就能好了。”
  “对不起叔叔,但我不会伤害你的。除了你之外,没有人会愿意接近我,我也找不到别人了。”当然,耿溧也不想找别人的阳气。
  看穆秋不说话,耿溧咬了咬牙,说:“我保证不会多做什么,就只是亲一亲。”
  虽然这种承诺跟“我就蹭蹭不进去”一样没有任何信任可言。
  但是穆秋有时候就是很傻,会相信这种话,每次都会上同样的当。
  穆秋呼出一些热气,吃软不吃硬的他听到耿溧如此示弱,到底没有躲开,只无奈道,“那你不能像之前那样了,留下很多痕迹,好几天都不消。”
  他现下算是明白了,原来这对耿溧而言叫吸取阳气。
  难怪耿溧总是那么热衷于跟他贴贴。
  “只要不在明显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可以了吧?”耿溧轻咬了下他的耳垂,含在口中舔弄,“那在看不见的地方,我能多亲一亲吗?”
  很快,他冰冷的唇轻轻擦过脖颈,落到喉结处舔弄,再往下。
  穆秋立马按住他毛茸茸的脑袋,“嘶”了一声,“等等,那里不行…还有点疼。”
  结果耿溧又开始不听话了。
  果然他还是那个恶劣的恶鬼,虽然能表现得很听话乖顺,但是一到这种时候,就会恢复他的本性了。尽管如此,但穆秋每次都还是很容易被他的苦肉计所迷惑。
  这也太割裂了,明明刚刚还在像小狗狗一般撒娇的男人,怎么这么快就不听话了呢,变成了恶犬。
  穆秋上半身紧绷起来,脖颈微微上扬,暗骂他真是欠缺教训,奈何身娇体软丹作用太强烈,让他根本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张口便是呻.吟,“唔…耿溧,你真的是…不听话……”
  分明是想要责怪耿溧的,结果这样说出来的话,却像是撒娇一样。
  耿溧唇角微勾,听着很是喜欢,笑着说:“你就这样一直叫我的名字吧。”
  叫着他的名字,一直想着他。
  耿溧看着已然瑟缩动.情的穆秋,眼底有些惊喜,本来还想着多花点时间让他有反应呢,这下倒是不用再多费功夫了。
  这是不是说明,其实穆秋也很喜欢嘛,他嘴上说着不能、不喜欢、讨厌,结果身体却是诚实得不行。
  “叔叔,你看起来忍得很难受呢。”
  “我先帮你,但你一会儿可不要翻脸不认人哦。”耿溧脸颊薄红的说,“刚刚可是你自己答应了我的。”
  耿溧哪里知道,穆秋现在根本没有了反抗的力气,稍微多一寸肌肤触碰,就能让他受到强烈的刺激,酥麻的电流在身体里乱窜,让他没有了思考的余力。
  不管了。
  穆秋眼尾逐渐浮上一层暧昧的潮红,什么年龄差,什么人鬼体温差,还是先放到一边吧,刺激又舒服就行了,先做完再说。
  此时两人都忘了,耿溧一开始说的只是亲一亲就行了,没想到会一发不可收拾。
  ~
  搬家那天,穆秋自己都没怎么费力,全靠耿溧收拾好了行李,而且他们的东西也不多,房子又不是卖出去了,以后还能回来住呢,大型家具都没动。
  新家在市中心,但位置很好,小区环境安静清雅,占地面积很宽,就算是白天也不会觉得吵闹。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小区因为环境太好,保密性高,有很多富家子弟甚至明星演员都住在这里,说不定一出门散步就能碰到个有钱人呢。
  不过褚谦本身也是经常上财经杂志的人物,穆秋对此也见怪不怪了,他只担心会不会遇到孟鹿。好在孟鹿现在工作忙,应该也不会遇到吧?
  耿溧又变回了小孩的模样,他现在的身份还是个小学生,要是不去上学了,也难解释,何况穆秋也不想每天都要面对褚谦和耿溧两人,干脆还是让耿溧继续去上学比较好。
  起码让耿溧在白天有点事情做,不会让他在家有闲功夫黏着自己。
  穆秋和褚谦一起到的新家,指点装修工人,摆放沙发、床等大型家具。
  穆秋靠在门边,虽然是有些麻烦,但看着这个家按照他的想法被一点点布置填满,到底还是有些满意的。
  他还从来没有住过由自己装修的房子,以前都是他来适应房子,有钱了就是好,变成了房子来适应他。
  等到傍晚,工人们才陆续离开,褚谦临时加班,又去了公司开会,穆秋在门口扫了扫垃圾,正欲进门,一抬头就看到电梯门口边站着的男人。
  竟然是孟鹿。
  他们住的是一梯两户的,隔壁的房子是空的,孟鹿不可能是住在隔壁,那他是怎么来的?
  穆秋蹙了蹙眉,“你怎么在这里?”
  孟鹿穿着一身黑色冲锋衣和运动裤,还戴着帽子,许是作为演员出门的掩饰吧。
  他慢慢走过来,说:“我也住这个小区,看到你跟褚谦这么恩爱,所以跟过来道喜了。你是搬到这里来了吗?这套房子……他倒也舍得。”
  穆秋说:“对,我跟褚谦以后就住在这里了。”
  孟鹿眼神微变,“你跟他?你们同居了?”
  穆秋点点头,“我们现在在一起了,当然可以同居,住这里离他公司更近点,挺好的。”
  听到这个答案,孟鹿不屑的扯了扯唇角,“你倒是很为他着想啊。”
  “当然,他毕竟是我男友。”穆秋本来也不想承认,但为了让孟鹿断了念想,只能说得直白一点。
  谁知,反倒是他的这份不留情面,反倒让孟鹿怒火丛生。
  他胸膛微微起伏了几下,站到门框边,高大的个头都快比得上门了,极具压迫感。
  穆秋下意识退了一步,却被孟鹿欺身上前,将他堵在鞋柜前。
  他咬了咬牙,说:“哥,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我可以说是你看着长大的,我跟在你后面当弟弟,这么久的努力,却比不过一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褚谦吗?”
  在孟鹿心里,穆秋不仅是邻居哥哥,也是他的初恋,他们是竹马,他们本来就应该在一起不是吗?
  没有人能比他更早认识穆秋,没有人能介入他们之间的回忆和过去,他们不应该是对彼此都是特殊的吗?
  穆秋侧开头,说:“以前的事就不用再说了,而且我记得你当年身边也有很多小女生,我也没有阻止你谈别的女生啊。”
  孟鹿冷冷的看着他,“初中的时候,我班上的同学就有开始早恋的了,有人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我说没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那时候第一次梦遗的对象就是你!”
  “我知道你只把我当弟弟,所以那之后我努力向你靠近,我想成为你心中值得依靠的人,十几年的努力,却只得到了短短半个月的交往……”
  他花了十几年拼尽全力才得到的,却只换来穆秋短短半个月时间的回头,甚至穆秋的喜爱、关注、关心也仍旧是把他当做弟弟。
  可褚谦只和穆秋认识了一个月不到,就得到了穆秋那么多的喜爱吗?竟然还能让穆秋松口跟他同居!
  穆秋讶然,“你之前没谈过吗?”
  他还以为说什么初恋只是第一个喜欢的男人,而非第一个谈的女生。
  “哥明明是我的初恋,为什么还要问这种问题?当年你不负责任就跑了,我可还是处男,为了你干干净净的,都没用过!”孟鹿越说越委屈。
  这可是冤枉啊,他又没有让孟鹿守身如玉。
  穆秋说:“孟鹿,你不要想那么多,当初分手不是你自己答应的吗?而且,这些年你一直没有找我,我当然以为你当年也只是随便谈个恋爱而已,如果你真的放不下,为什么不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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