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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带植物(50)

作者:尤里麦 时间:2024-02-14 09:54 标签:重生 破镜重圆 年上

  沈榆是他爱人。
  只是又听说,他的爱人没有进来看他,哪怕是他好像“真的没有救了”。
  为什么不来呢,是有什么心事吗。
  温遇旬理解不到了,他太累太痛,像溺水又忍不住挣扎的人,上浮过很短暂的一段时间又即将下沉。
  再醒来时是在自己家里的床上,仍然浑身剧痛,让他产生自己在事故中侥幸存活却尚未痊愈的错觉。
  温遇旬平日里没有醒了还赖床的习惯,可这天他整整在床上多躺了半个小时才勉强爬起来。
  爬起来以后不知道要去做什么,他头晕眼花,站起来的一瞬间视物不能,眼前一片黑,又坐回去缓了五分钟才有所好转。
  这时,放在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温遇旬这时候根本没办法思考,只能被动地进行行为反射,摸到手机,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温远的声音:“小旬,今晚和岑阿姨还有她家的弟弟一起吃饭。”
  温遇旬深知自己性格沉闷,不爱说话,活了二十多年,失态的次数寥寥无几。
  因为童年的不幸运,他习惯了做任何事都保持绝对的理智,以此来掩饰不愿意回想起的过去,以此来获得表面上的体面。
  但发觉不对,温遇旬将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清日期显示在四年前某一天的时候,差点没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亡,只是意识迷失,流浪在回忆的梦里。
  这天他记得,是他第一次以兄长的身份和沈榆一起吃晚饭,同席的还有沈榆的母亲,自己的父亲。
  “小旬?在听吗?”温远的声音忽大忽小地出现,“还没睡醒?”
  温遇旬强忍咽喉上不知所谓的疼痛,哑声回应:“在听,我知道了。”
  刚挂下温远的电话,手机又发出一声短促的提示,这次是短信。
  温遇旬盯着那个发件人“李盛”看了半天,才明白过来,摇摇晃晃想起,他发的【学长,今天的优秀毕业生致辞被延后至校庆的第五个环节,时间没有那么赶,还是和彩排的时候一样,您来了直接到礼堂后台找我就行。】是什么意思。
  个把小时后,温遇旬面色无异,穿着正式地来到J大礼堂的后台,找到了同专业的学弟李盛,并镇定自若地与他遇见的每一个没有印象的人打招呼,有时候还能聊两句天,在上台之前,甚至和其他要发言的老师一起,夸赞了女主持人的裙子非常漂亮,在讲台顶端灯光的照耀下,显得熠熠生辉。
  毕竟温遇旬是非常体面的人,就算是假装的。
  然后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顶着一整个礼堂的人疑惑的眼神和讨论,先是进行了一场非常简短的演讲,随后又因为讲到一半看见了坐在台下的沈榆,演讲结束后就迫不及待地直接走到他的身边。
  毕竟他真的没办法还记得四年前的一场校庆演讲的内容,也没办法忍住不去确定他爱的人是否也是真的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他的脑子可能在阿女山被摔坏了,这一刻,他居然十分十分地想问沈榆,为什么我都要死了,你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
  但是这种问题问出来可能会被沈榆当成神经病,所以他没有问。看到沈榆手里拿着个插着一小块蛋糕的叉子,方想起来四年前的这一天,是沈榆的生日。
  怪他忘了,脑子实在太乱。温遇旬在心里悄悄对沈榆说对不起,决定待会儿去找温远说一下,晚饭的时候也要订一个生日蛋糕,比他现在吃的这个不知道谁送的,要大好几倍。
  沈榆的表情有点奇怪,拿着叉子愣住了,好像温遇旬真的像个鬼一样。
  愣神太久的结果就是叉子也没拿稳,蛋糕掉到了大腿上,沈榆黑色的裤子被沾上一小块白色的奶油,幸好温遇旬眼疾手快帮他捡起来了,阻止了灾难的进一步扩大。
  他不管不顾地坐在了沈榆旁边的空位上,因为心里实在太喜欢,第一次觉得失而复得原来是那么好那么好的词。
  下午五点半温遇旬随着记忆站到了沈榆的必经之路上,沈榆出现的时候他正在刷手机,看各种资讯,从而完全确定了,现在就是四年前。
  所以很多事情他因为经历过一遍后知道大致走向,比如岑漫摇又在饭桌上对沈榆提起要转专业的事宜。
  温遇旬是世界上最清楚沈榆有多喜欢音乐的,眼看着沈榆的表情越来越失落,甚至有要就此低头,不再抗争的想法之后,他出言帮忙劝了岑漫摇一下。
  “岑阿姨,我认为,还是不要勉强学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有热爱是好事,更何况,不敢保证人在被强迫以后会不会产生怠惰和排斥心理,甚至可能影响到做事的积极性和质量高低。”
  沈榆看了他一眼,温遇旬觉得那应该是感激。
  再给一次机会的意义就是为了遗憾的弥补,如果重活一次仍什么都不争取,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然而还没等他想个大概的弥补方式,这天深夜,他例行关心晚餐喝了酒的沈榆,端去一杯蜜水。
  和专一的小孩子最喜欢的玩具被重新寻回一个道理,温遇旬总是忍不住去确认沈榆存在的真实性。
  沈榆却在他心满意足即将离开之际,将他拉住了。
  “哥哥,”听沈榆称呼他这个很怪,然后沈榆说,“这次你想要,我可以给。”
  温遇旬的呼吸几乎是一瞬间就收紧,他对此诧异非常,沈榆的态度改变让他慌乱手脚。
  沈榆分明是不怎么敢和他说话的,连看都不大敢,做了一个屋檐下相处不愉快的陌生人好几年,现在怎么有胆子献身?
  然而沈榆一直抓着他,不让他走。
  沈榆本来长得就好看,温遇旬完全知道,当时被他吸引,除了才华外,脸占了很大部分的原因。
  他大约是有点困,脸很红,不那么有精神,看起来浑身发软,刚洗完澡,头发还半湿着,一滴水珠从发梢滑进胸前的领口中。
  温遇旬想做那滴水珠。
  于是他装作很凶,摔坏了一个杯子,很用力地与沈榆亲吻,结果性欲太强烈,最后是真的凶到把人做到手都抬不起来。
  往后的一小段时间,温遇旬从一开始那种新奇的惊喜中抽离出来,理智复位,和沈榆之间的遗憾他不打算弥补,毕竟是对方先一脚把他踹开,他尊重沈榆的恐惧,尊重他没有办法接受和哥哥恋爱的事实。但很快,他发现沈榆好像突然对他另有所图。
  沈榆突然变得对他殷勤至极,眼药水都想亲自给他滴。
  又什么都不说,看向他的眼神每一次都欲言又止,温遇旬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终于,在沈榆问出“为什么留着我的琵琶弦”后大发雷霆。
  他讨厌一切别有所图的接近,沈榆那些试图接近的人里面最明显的,但很神奇的是,温遇旬还是要更讨厌其他那些对他有所图谋的人,比如涨薪和选票,而对沈榆称不上一点讨厌。
  温遇旬觉得沈榆在吊着他,大脑的保护机制促使他远离,于是他几乎天天加班,回家很晚,以此逃避和沈榆的见面。
  然而非常可惜,在一次沈榆的醉酒后,他被不清醒的沈榆激发出本能,从而在车里进行了一场算是示弱的主动亲吻,幸好沈榆忘了,并不知道。
  温遇旬还是没有办法控制地会对沈榆心软,并且永远心软。
  所以就算沈榆还是做着他最讨厌的事——瞒而不报,温遇旬还是会一次次帮他,带他去音乐节,或是做他和岑漫摇中间人的缓冲,发现沈榆来接他会高兴,又或是看到沈榆哭就没有任何办法。
  直到看到那两朵花,温遇旬平常心眼就处处留存,他回房间躺在床上,困意慢慢填满身体的过程中,想起一些平时忽略,却不知什么时候在他心里留下痕迹的细节。
  前不久他们去接温玉菡来家里吃饭,温玉菡在饭桌上和大家聊天。
  “我们班很多同学都说要在考试前去法源寺,求学习进步。”
  温远问她什么时候去,她说:“怎么也得等到快要考试的时候,考前几天吧,不然我怕气运会被模拟考分光的。”
  岑漫摇不信这些,笑着说:“小菡这么讲究呀,但是还是不要太寄托于烧香拜佛,最重要的是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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