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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岸(24)

作者:张鼎鼎 时间:2018-09-09 12:46 标签:种田文 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么一个出众的,自然就被记住了,再之后这家伙就开始了自己如鱼得水的生活,他看到这种情况,不知是欣慰还是失落,反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只顾夹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盘,正是皮蛋,他还记得当时萧二很是疑惑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吃皮蛋了?”
  
  他当时也没心思考虑,就顺口说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萧二,是趁着十一的假期,那时候十一还不是长假,他自然不能长时间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后就是学习考试,然后,就迎来了寒假。
  
  大学的寒假是假期长久的,他的学校又比萧二离他们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萧二早两天回家,因此在萧二回来的时候是他去接的,他还记得那天意外的是一个大冷天,他站在拥挤的城市火车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挤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总算看了那家伙从里面出来了,怀里,却抱了一个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电视中的骨灰坛还真有点类似,他当时的那个心啊,搜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头发都竖了起来,结果那小子还笑嘻嘻的对他打招呼。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萧二神秘兮兮的对他说,“你看了保准喜欢。”
  
  因为这一句,他的寒毛竖的更厉害了,脑中不由想起另外一个表弟的特殊爱好,他那位表弟从小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没有少戴过一次,如果说萧二是那种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话,那他的那位表弟保准是那种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岁,直到进了医学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个环境里被污染的,还是天生就具有这个倾向,总而言之,这位表弟从那以后多了一个爱好,一个如果放在有死灵法师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适的爱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头,在这方面,医学系的学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他的这位表弟不仅有了一个左手小拇指的骨头做装饰品,更有了一个用腿骨做的戒指。
  
  这个爱好,出现在小说中,还不算什么,但是在现实中,那真是令人崩溃,一干亲戚都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萧二在这点上能与其交谈,而此时,他手中抱了这么一个罐子……
  
  他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里去做一场法式。好在罐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东西,而是几个变蛋,萧二是这么说的:“你不是爱吃这个吗?那皮蛋有铅,吃多了不好,以后我给你弄变蛋吃。”
  
  ……很难形容他当时的感觉,他后来想想,大概是有那么一种类似于,自己千辛万苦养大一个小孩,然后接到了他第一个月的月薪时的样子。
  
  只可惜他这份感动没能维持太长时间,没等他来得及仔细体味一下的时候,那家伙就又道:“咦,先前我抱着没感觉,哥,你这一抱,倒像是抱骨灰坛,要不以后我死了,你就用这个抱我?”
  
  如果说他的心在上一刻是在天堂的话,那这一刻瞬间回到了人间,他当时最大的冲动就是把手中的罐子敲到萧二的脑袋上,真的如他所愿算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每次吃变蛋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个罐子,而之后,他的表情就会有些怪异,而萧二那个傻瓜却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吃变蛋,于是以后每次惹他生气都会老老实实的去做变蛋,虽然那变蛋不可能一下子做好,但每次见那家伙忙忙碌碌,他就会畅快一些,而因此,他爱吃变蛋这一点,在萧家就成了公论。
  
  至于那些多余的变蛋嘛……自家做的变蛋,无论是送同学还是送同事,都是一份很独特的礼物,那时候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要靠卖变蛋赚钱。
  
  刘家公布了变蛋的做法!
  
  虽然刘文是私下里找的花有才等四家,但是这件事还是在第一时间被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么一来,羡慕的有之,妒忌的有之,悔恨的有之,表示不屑一顾的更有之。
  
  而对此事,反应最大的,就是孙二狗,一听到这个消息,他当下就砸了碗,气的脸都发青了。那变蛋的做法,他去要了两次都没要到,现在那刘文竟轻轻松松的送给了别人!
  
  他为此崴了脚,歇了这么都天,还丢了一个换帖兄弟,结果竟都是让别人落了好处?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刘家村的大多数人,都如同刘文和郑定辉先前所想的那样,开始眼红里正他们,而只有孙二狗把全部的愤恨都投到了刘文身上。
  
  “你有什么好气的?那是人家的方子,自然是人家愿给谁就给谁……”
  
  刘茶花一边收拾着,一边小声的说,她一般是不敢和孙二狗打别的,但这次却忍不住了,她知道那次去偷人家的,也有孙二狗。
  
  “你说什么呢?”
  
  孙二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刘茶花一缩,然后咬牙道:“你好好的吧,别也被送进牢里……”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二狗随手拿起来的枕头砸中了。
  
  “你个娼妇,你是不是就巴不得我进了大牢想再找一个小白脸,哦,我知道了,你是看中了那个大郎是吧,也不看看你的样子,早不是黄花大闺女了,还是只不会下蛋的,你就算要去当妾,那刘大郎也不会要你!”
  
  他前面的话也就罢了,刘茶花不是第一次听,虽然深觉侮辱,但也习惯了,但后面的话却刺到了她的痛处,她哆嗦着指着孙二狗:“我不会下蛋,我、我……还不是因为你!你赔我的孩子!”
  
  她说着,就一头顶了过去,她虽然人小力薄,但也把孙二狗顶到了床上,她之后又随之上去,对着孙二狗又打又骂:“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要不是你他早就能下地跑了!”
  
  原来两年前,她在县城里卖过蒸菜,就怀了一次孕,知道自己要做父亲了,孙二狗那几天也变得很是体贴,她不由得幻想以后的日子,不求多么舒适,但求个安康,哪知道孙二狗不过就老实了那么几天,之后就又开始了逛荡,有一天他不知道在哪里听了点风言风语,回来就打她,那时候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就那么活活的被打了小产!

作者有话要说:慢慢的爬上来,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开始算账,三千字,分别是妖1007给俺的评《三步上篮(下)》两千,以及三步的收藏五千三的一千,不过因为这个积分到四千万了,所以就是减三加一,二十二万二……

这俺要还到什么时候啊~~~~~




第 28 章

  第二十八章
  
  四个月,孩子已能看出性别,正是一个男胎,若那孩子能平安生下来,早就能叫娘了。
  
  想到这里,刘茶花更是气愤,她本是个力弱的,平时也是被孙二狗打怕的,但这时候已顾不得这些了,对孙二狗连抓带咬,孙二狗开始愤怒,后来见她哭得伤心不免又有些心软,但再一想到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娘们撒泼,实在没有面子,当下就将她推到了一边。
  
  刘茶花又要扑上来,孙二狗翻身起来,然后对她踹了一脚:“疯婆子!”
  
  刘茶花被他踹的半天站不起来,他也不管,找了自己的衣服就向外走,走出家门,被冷风一吹,微微的有些后悔,其实他每次打过刘茶花都是后悔的,从内心来说,他不想打她,他想让她过好日子,就像当初他给刘茶花的父母许诺的那样,让她不愁吃穿,天天有肉,但他生性坐不住,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工,都无法忍耐,他觉得自己的性子适合经商,可商人是贱籍,虽说平时的富商也是受人敬仰的,但只子孙不能入仕这一点就让他绝了念头了。
  
  因此,他才会对那变蛋的配方那么看重,有了那配方,就算他自己来做,也是可以的,若做其他生意,还是从商,但像卖粮食鸡蛋鸭蛋这些农产品,在大珠朝却不会被归到商籍。
  
  “总归就是那刘大郎的错!”
  
  他越想越恨,胸中就憋了一股邪火,不自觉的就像刘家的地里走去,这时候他其实还没有特定的想法,只是觉得自己要做什么,但在见到刘文后,他猛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此时还没有出正月,天气很冷,人们大多在村中活动,地里却是没有人的,而刘文则带着郑定辉,在水田这边查看,其实他不懂农业,会弄出这么个东西,不过是因为当年报纸上天天鼓吹科学化种田,再加上,他好像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莲藕好种。
  
  他记得那本小说的主角就是学农的,穿到了古代就漫天遍野的种东西,简直如神人下凡,此人的种植技术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但他见留言区并没有声讨的,想来最起码,是没有太大的硬伤的,也因此,他才会着手准备这个,毕竟只靠种田的话,实在太慢。
  
  二十亩水田,说起来也算是不错的人家了,但这个不错,也不过是能吃两顿干饭,偶尔见见肉末,要想过什么好日子,却是不能,毕竟这种土财主,那是靠一代代的积累才有的,从祖爷爷起开始买田,到爷爷那一辈富裕,到了当爹的那一辈造大银块往地下埋,再往下才会显露气象,刘文自认是做不来那种开山的祖爷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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