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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渡(205)

作者:狐狸不归 时间:2022-04-10 02:57 标签:仙侠修真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如果可以美梦不醒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人的本能是逃避。
  但盛流玉还是醒来了。
  他知道没有结束,自己必须要完成这件事。
  盛流玉就是在一群吵吵闹闹的婴厌中醒来的。
  上一次来魔界时,盛流玉保持着小聋瞎的状态,没有看到奇形怪状的魔种,这一次不同,一睁开眼,就看到无数只蹦蹦跳跳的肉球,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有人叫他:“你醒啦?”
  盛流玉偏过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她的模样生得很美,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裙子,看起来与周围格格不入,怀里却抱着两只魔物,头上顶着一只,背后还有几只,全是肉球。
  她将那些都放下了,走到盛流玉面前,凑得很近,用一种纯粹称赞的语气说:“哇,你好漂亮。我以前在人间看到的那些妃子娘娘,都没有你好看。”
  盛流玉怔了怔。
  他还穿着祭典时的那身锦衣,重重叠叠的衣袍被火燎了一半,被风刃割断了大半截袖子,现在已经破烂不堪。不算太深的伤口早已愈合,还留有铁锈般的血痕。他仿佛被扔进泥土里,又在火中滚了一遍,是此生从未有过的狼狈。
  而他的灵力也被消耗殆尽,此时此刻,就像真的是个被人丢弃,毫无修为,只有美丽的娃娃。
  眼前这个女孩子跃跃欲试,很想重新妆点他。
  谁让这个人被自己捡到了。
  盛流玉解开手腕上的烟云霞,重新系在眼前,遮住光亮,镇定地问:“这是魔界吗?你是谁?”
  女孩子歪着脑袋,很不解的样子,魔界这么凶险的地方,比人世间有野兽的山林要可怕千万倍,怎么会有人遮住自己的眼睛,宁愿失去观察的能力?
  在一片混乱嘈杂的啼鸣哭泣声中,它轻轻地说:“好久没和人说过话了。我叫九厌,是一百年前,母树上结的第九个果子。”
  婴厌是低劣的魔种,没有修行的天赋,没有野兽的尖牙利齿,拥有宝贵的智慧,又稀少到不足以让它们进行复杂的思考,特性又促使它们变成别的魔物的食物。
  九厌是一个例外,也可以说是婴厌这个种族的奇迹。从母树上成熟后,它远比别的同族要聪明,并且有修行的天赋,运气也很好,偷偷摸摸去了人间,也没被修士发现,在人间待了一段时间。
  九厌对盛流玉倒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它也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觉得盛流玉可能是个倒霉的修士,被某些强大的魔族抓来当作食物或者什么别的,不小心丢在这里,否则无法解释眼前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脆弱,穿得这么繁复累赘,周身上下毫无灵力或魔气。
  可能是真的太久没和人一起说话了,九厌又有婴厌一族的天性,此时讲得滔滔不绝:“人间真的很好玩,有那么多漂亮的玩意,那么多好吃的食物,真的好想再去一次——”
  盛流玉打断它的话:“那你为什么回来?”
  回到魔界,回到它的同族中,被无尽的烈火包围,凡间的那些有趣的玩意也经不住这里的高温,全部毁掉了。
  九厌眉头紧皱,看起来有点为难:“你们人类不是说,叶子从树上掉落,最后还是要回到泥土里的根茎里?人间是很好,但我总是很害怕被人发现自己不是人,而是异类,永远不停找新的地方。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很想念自己什么都不会,和同族一起挤在岩浆退去后的滚烫石头上的那些日子,就决定回到这里了。”
  也许别的魔物觉得婴厌只是一群弱小且吵闹的食物,但它们真的拥有灵智,也拥有感情,在它从树上跌下来,一无所知的时候,有别的婴厌托起它,喂给它从岩石中采集来的宝贵食物。
  它找到了养育自己的母树,母树长在很偏僻的地方,没有什么魔物会特意前来捕猎。而地方偏僻又贫瘠,所以母树二十年才会结一次果,出生在这里的婴厌没有被魔物吃掉,大多是饿死的。当一只婴厌死去后,同族们会吃掉它的尸体,即使可能半天前它们还挤在一起唱无人能听懂的歌。
  关于这些,九厌似乎也不想提更多,很快转移话题:“反正是我们救了你,不是说救命的恩情,报答时应该像岩浆上涌时那么滚烫热情?!总之,你要报答我!”
  盛流玉:“……嗯。”
  从人间回到魔界,九厌十分有创造性地将这句俗语进行了改编,丝毫没有发觉有什么不对。
  至于婴厌为什么会从岩浆退潮的地方捞出盛流玉……
  九厌有点心虚。
  婴厌是很低智的魔物,生平所见之人唯有九厌,陡然看到一个人形生物倒在地上,还以为是九厌。七只婴厌就九厌在和它们开玩笑还是真的晕倒上产生了争论,最终还是某一只以寡敌众,决定把“九厌”搬回来。直到进入洞穴,看到里面真正的九厌,才发现救错了人,又吵成一团。
  九厌对于漂亮的东西有着天然的喜爱,它托着下巴,喃喃道:“我以前一直觉得,人族女孩子的脸要比男孩子的好看得多,没想到还有你这样的,眼睛也是金色的,从来都没见过。你把脸送给我,就当作报答了,好不好?”
  盛流玉微微偏过头,烟云霞垂在他的侧脸上,很多人的美丽浮于皮相,九厌觉得这个人不是,但它匮乏的语言无法形容。
  盛流玉轻轻道:“不行。”
  九厌被拒绝了,也没什么脾气:“算了,和你开玩笑的。漂亮的脸长在漂亮的人身上就好,长在我自己身上我也看不到。”
  它虽然有一百岁,可能大多数时间还是待在婴厌的族群中,看起来有种幼童式的天真:“我现在的脸是一个人族女孩子的。她的肚子被人捅穿了,快要死了,求我帮她报仇,愿意做我的替身,把皮送给我当报酬。我在河水里洗澡,她看到我作为婴厌的样子,可能以为我是水鬼。当地的人总是说,水鬼要拖人下水溺死,扒下皮,披在自己身上,就能重新变成人了。我又不是水鬼!但是这么漂亮的皮,就那么烂掉好像也很可惜。我拿了她的皮,作为交换,杀了她的丈夫。”
  到涨潮的时候了。
  洞穴里的温度骤然升高,岩浆的火光照亮九厌的脸,那是与人类截然不同的神情:“不过幸好是我啊!故事里的水鬼都是不能上岸见光的,她又没告诉我她的仇人到底在哪。我找了一年。普通的人族真脆弱,婴厌被吃掉一半,还是能继续活下来,但捅穿人类的身体,他们就死掉了。我变成凶猛的魔物,想要吓吓她的丈夫,他吓得跪地求饶,胆子那么小。换上这身皮后,他把我当成那个死掉的女孩子骂了一顿,说不要这么不识抬举,如果我愿意,他可以把她的尸体葬入祖坟。”
  它哧哧地笑了几声:“人族真的很奇怪,有的五马分尸也要保护不相干的人,有的又要杀掉自己的同族,总是做让我不明白的事。”
  它又满怀疑惑地问:“你也这么奇怪吗?”
  盛流玉并不是人。
  但以九厌的标准来看,他大概也很奇怪。
  宁愿身败名裂,宁愿以命相搏,那些是九厌不能明白的事。
  曾经不知世事的小长明鸟也不能理解这些,但他现在全都明白了,谢长明让他感受到快乐,他也经历过痛苦。
  但即使如此,他也从没有一刻后悔,想要回到懵懂,回到没有遇见谢长明的时候。
  盛流玉缓慢地拂去身上的尘土,抹掉血痕,那些都是他自己的,没有谢长明的。
  谢长明也是奇怪的人。
  他点了下头,很轻地回答:“可能吧。”
  作者有话要说:
  九厌:嘿嘿,捡到一个好漂亮的人偶要怎么玩!
  饲主is watching you……


第168章 债主
  盛流玉首先要寻一个能待的地方,再做别的打算。
  魔界的生存环境着实险恶了些,想要找到个能达到盛流玉心中底线的地方也颇为困难。看来看去,只有三十三魔天似乎可以遮风挡雨,勉强能住人。
  盛流玉很轻易地占下了第三十三魔天。
  魔界的消息一贯滞后,加上长明鸟堕魔之际,不知又出了什么乱子,魔界与人间来往的通道全部不能用了,并没有人知道第三十三魔天主人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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