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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之后(157)

作者:雾十 时间:2023-07-20 10:32 标签:甜文 宫廷侯爵 朝堂之上

  又是一个惊天大瓜,宛如平日暴雷,就这样在几个好朋友之间炸开。
  不,詹二甚至怀疑起了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友谊,不会以前都是在假玩吧?不然为什么好友接二连三的爆出来感情,他们在此之前就像是完全没听过一样!
  “因为我就没打算和你们说啊。”叶之初有些不好意思。
  他订的是娃娃亲,对方的阿娘和他阿娘是手帕交。两位阿娘几乎是前后脚的怀了孕,她们的丈夫当时又同在一地当官,缘分属实不浅,就做了个口头约定,若生下来一男一女就结个娃娃亲。结果就是这么巧,还真是一男一女。
  小时候的叶之初还和他的小青梅一起在雨天去踩过小水坑呢。
  只不过叶之初后来要回国子监外舍读书,只能依依惜别了自己的小青梅,再后来他爹也高升回京,这对青梅竹马就再没能见过面。
  闻兰因听到这里的时候,非常警觉地看了眼絮果,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絮果在老家也有个竹马呢!
  絮果奇怪地看了眼突然靠近的兰哥儿:“嗯?”
  叶之初的话已经继续了下去,没给絮果继续追究的机会。虽然叶之初和他的小青梅天各一方,但两家阿娘的交情却并没有就此断了,这些年一直常有书信来往,时不时还会给两个孩子说一些对方的近况。
  本来家长们都商量好要让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见一面了,但正好赶上叶之初今年有意下场,就想着不如等他考完了再说。
  叶之初之前没说,一方面是不好意思,另外一方面则是娃娃亲只是两家的口头约定,并没有真正下聘,双方家长都算是比较开明的,并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只想着先让两个孩子私下见一面,如果对彼此还算满意,那就再说下一步。如果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那就假装这事并不存在,对两家都好。
  “所以我才根本没打算和你们说。”哪怕是现在,叶之初也没有提及对方的什么信息,甚至连姓都没有透露。怕的就是万一对方日后没有看上他,那就没必要让别人知道他们还有这么一段往事。
  叶郎君是个真正的端方君子,发乎情止乎礼,从小就被教得很好,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永远都太考虑别人了。
  “先别说我了,我们不是在说犬子吗?”叶之初被朋友们看的更加羞赧了,生硬的想要转移话题。
  也让他转移成功了。
  毕竟叶之初这种还没出生就把自己预定出去的情况,对于其他人来说毫无参考意义,他们总不能回家质问爹娘,为什么没在自己小时候也给自己订一门娃娃亲吧?还是司徒淼的经历更具吸引力。
  但司徒淼其实也是稀里糊涂的。
  他就是在下学回家的时候,多路过了几次女学,然后就、就……
  “你为什么能路过女学?”詹家兄弟更眼红了。
  司徒淼一下子都被问懵了:“大概是因为从国子监到我家的路上必然会路过吧?”司徒淼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家反而离女学更近一点,以前无数次夺命狂奔在差点迟到的路上时,他都在疯狂羡慕女学的选址,要是国子监也能离他家这么近就好了。
  简单来说就是占了地理优势。
  詹家兄弟饮恨,这个真没辙,他们家努力两代人也买不起城东的宅子。除非功成名就,得到陛下赐宅。先不说他们能不能做到,真做到了,至少也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了,双胞胎齐齐叹了一口气。算了,不羡慕了,还是去吃好友感情的瓜吧。
  看上司徒淼的姑娘姓秦,是个武将家的女儿,应该是比司徒淼大一些的。
  “应该?”
  “我、我们还没有聊到那一步呢。”哪有一上来就问人家姑娘岁数的?司徒淼只是偶然听到说这已经是秦姑娘最后一年在女学上学了。那必然是比司徒淼大的。
  其实她和司徒淼之间的互相了解也不是很多,两人还没有彻底捅破感情的那层窗户纸。司徒淼毫无经验,只是一想到对方就会脸红,心跳加速。这都不能说是他第一个喜欢的人,而是除了亲戚外,他第一个真正接触到的异性,今天一路上能没有同手同脚就已经是一场胜利了。
  秦姑娘则与司徒淼相反,她大方爽利,是个万事都喜欢掌握主动的性格,好比今天的行程,就是她早就安排好的。
  而司徒淼……
  刚好还挺喜欢这样被安排的。
  五人啧啧出声,连连摇头,瞧瞧犬子这不值钱的样子,那铁定是爱情了啊。真好啊,好羡慕啊,人人都有恋爱谈,只有他们四个还是单身狗。
  汪。
  作者有话说:
  *对于絮果和他几个朋友的差异,亲们可以类比之前很火的那个梗:
  同一个班里,有些人已经因为偷偷在操场上谈恋爱被班主任抓包,而有些人……还在抓蜗牛。絮果就属于抓蜗牛的那一类。


第105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五天:
  几天后的休沐日,闻兰因给絮果送来了一个银子打造的半遮面具,繁复的花纹工艺,独特的小猫造型,让它的颜值远远大于了实际用途。
  絮果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兰哥儿为什么会突然送这么一个面具给他。
  直至他拿起银色的面具仔细端详,好一会儿才缓缓想起来,这和那天他们在泾河夜市“跟踪”犬子时他多看了几眼的面具长得一模一样啊。
  也不对,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的,面具上的种种细节处理要更加精致,用料也更加昂贵,一看就是银作局出品。远不是一般小摊的手艺所能比拟。絮果当时路过面具摊没买那个面具,就是因为质量而止的步。
  万万没想到,闻兰因当时不仅注意到了,还给了絮果这么一个升级版的惊喜。
  兰哥儿就是他全世界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絮果戴着他的小猫银面具在家里炫耀了一整天,不管遇到谁都要给对方看一下,还不到晚膳,连后厨的厨娘都知道了自家小郎君有了一个半遮的银面具。
  连大人回来时,总觉得儿子这得意洋洋仿佛翘尾巴小猫的样子有些眼熟。
  还是带着儿子来蹭饭的不苦大师一语道破天机:“这不就和你当年到处炫耀絮哥儿给你的玉佩一模一样吗?”
  只不过絮果只是在家里炫耀,而连亭是直接在点卯的偏殿炫耀给了所有同僚。
  有其父必有其子。
  小时候的絮果还不明显,长大后的他在很多行事风格上都和连亭学了十成十,不是刻意的那种模仿,就是不知不觉间的潜移默化。不苦早就发现这件事了,从絮果夹菜前习惯性用手指摩挲筷子的动作,再到明明开心到不行还要故作矜持微微下压几分的唇角……
  说真的,要不是不苦早就知道絮果的亲爹是廉深,他真的要以为絮果就是连亭的种了。当然,倒不是说絮果就处处都像连亭了,他也保留了不少儿时在阿娘身边养成的习惯。
  只是在某个瞬间,看着面如美玉的絮果,不苦会产生一种在面对少年版连亭的错觉。还是没有经历过苦难,被食不厌精、烩不厌细养大的少年连亭。尤其是那种微不可查的凝眉挑剔,让这爷俩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刻薄。
  “怎么叫刻薄?”连亭对此不敢苟同,嗤笑道,“我只是想让我和儿子的生活过的舒服点,有什么错吗?”
  不苦看了看刚好被端上来的无相神汤,选择了沉默。
  他的表情就好像在说,你这可不是舒服了一点半点。
  无相神汤是一道颇为耗神的汤品,需要先用八十一种食材熬煮出九种不同的高汤,再汇聚成一碗犹如清水的骨汤。以万象至无相,因此而得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这么一个放在任何酒楼都能当做镇店之宝的汤品,在连家却只是寻常吃饭时的一道菜,连亭竟然还好意思说他没那么挑剔?他如果都不算挑剔,那这天下就没有挑剔的人了。
  “也不是寻常喝,只是絮哥儿想喝了。”连亭对无相汤的感觉其实也就那样,因为他早就喝腻了。他对此的评价是,偶偶喝喝还行,喝多了没必要,因为熬煮的准备时间过长,不值得为了一道汤等待三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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