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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之后(161)

作者:雾十 时间:2023-07-20 10:32 标签:甜文 宫廷侯爵 朝堂之上

  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连亭其实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只记得忽然一阵天旋地转,再睁开眼时,他就已经落入了捕猎的陷阱之中。
  叫醒他的,是跟他一样倒霉掉下来、正在“离家出走”的不苦大师,好死不死压在了连亭的身上,却也及时让他清醒了过来。
  那个时候不苦还叫纪复屿,没有道号,已经是个远近闻名的纨绔少年郎。据他自己说,他当时不是离家出走,只是命运的指引让他遇到了连亭。但就贤安大长公主说,不苦当时就是接受不了她又给他换了个小爹,还是自己的同窗,负气出走,没想到外面下了这么大的雨,他又没脸认怂就这么回去,才在庄子外面乱转,一个不慎踩空,才落入了陷阱。
  比着了道的连亭还显得像个傻逼。
  是的,连亭不是自己掉进去的,而是从行宫离开前就已经喝了药,药效发作后,被与他同行的小内监推入了陷阱。
  连亭当时的腿被兽夹所伤,鲜血混合着雨水与泥土肆意横流,吓的纪复屿差点以为自己压的是一具尸体。幸好,连亭最后还是睁开了眼睛,不仅能喘气,还会说话,他一眼就认出了不苦这个公主子,希望他能踩着他脱离陷阱,去给贤安公主传旨。
  不苦都急疯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想着传旨?你就这么爱岗敬业吗?”
  连亭反倒是很冷静,他判断了一下自己的受伤程度,以及陷阱离庄子的距离,并不觉得自己一定会死。但如果贤安公主没有在大雨中前往行宫,那他反而不太可能活下去。
  “听着,只有你能救我了。”虽然连亭对纪复屿这个草包衙内并没有报多大的期望,但也只能试一试了。
  “我知道啊,当然只有我能救你了,大哥,你在流血啊。”不苦正在笨拙的想要撕开自己的衣衫给连亭受伤的小腿包扎,他当时根本不知道连亭是谁,却也不想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死在自己眼前,“你配合一点好不好?”
  那真的是一个乱七八糟又仓皇无措的雨夜,连亭身体的温度在极速消退,他没办法再和不苦多聊,只拼着最后一口气,半起身把人扔出了陷阱。
  说真的,能成功,连亭都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而不苦也不是个只会哭的傻子,虽然就这样上来他还挺懵的,却还是在落地后,及时反应了过来,擦干眼泪,爬在洞口边对连亭大喊:“你坚持住啊,我这就去喊人,我一定会回来救你的,我一定会!”
  连亭却只记得一件事:“传旨。”
  “知道啦,我娘一定去,她不去我就躺地下不起来。但你也要坚持住啊,你要是死了,我就打死不让我娘去了!”
  很显然,后面这是一个情急之下口不择言的激将。
  连亭却躺在陷阱里仰头望着夜空心想,如果我死了,我哪里还管你娘去不去呢?不去最好,气死龙椅上那个傻逼。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不苦兑现了他的承诺,他从没有在大雨中跑得那么快过,也再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第一时间冲回庄子里喊人救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努力把事情都交代了个清楚。一边安排侍卫救人,一边让他娘赶紧先去行宫。
  连亭说对了,贤安公主还真没打算去见她的皇兄,他想折腾她,她就一定得被他折腾吗?
  但不苦却哭的更凶了:“不行啊,娘,你要是不去,那就是害了我的救命恩人。”嗯,虽然在连亭看来是不苦救了他,可在当时不苦的理解里,他反而觉得是连亭救了他。如果没有连亭把他扔上去,他俩很可能会一起在那个雨夜冻死在陷阱里。
  贤安公主实在是拗不过真要躺地上哭的儿子,只能冒雨乘轿走小路上了一趟行宫。当然,也是因为她也觉得是连亭救了她的儿子,她才会想要还了这份人情。
  但这个故事并不是连亭今天要对儿子表达的重点。
  重点是,当他们一起爬上山顶,在云开雾散下见到了金光罩顶时,连亭说:“后来有一年,我也是在这么一个大清早起,被你不苦叔叔喊来爬山,看到的这么一场日出。”
  不苦很喜欢这样心血来潮的发疯,他就这么蹲在山头,两手搭在膝上,乱没有形象的叼着一根野草,在碎金一般的阳光里,歪头问连亭:“怎么样,很好看吧?”
  在烟波浩渺的群山环抱中,他们一起在山顶上享受了一顿不算精致的早膳,有热气腾腾的花茶,有焦脆独特的酥黄独,反正都是只有不苦这样的富贵闲人才会觉得有趣的东西。
  一如絮果如今的心绪。
  “不要因为别人进入了某个阶段,你就也着急想要与别人一样。当个你不苦叔叔那样的富贵闲人不好吗?”说真的,连亭其实是很羡慕不苦的,他觉得儿子若能像不苦一样逍遥自在的过完这一生,就会是很理想的一种状态了,“当然,这话不要告诉他,我是不会承认的。”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知道我曾经痊愈*。
  “你的朋友们都很忙、没办法随时约出来没错,但你可以成为那个永远都有空、能被约出来的朋友啊。”
  作者有话说:
  *信步上鸟道,顶峭松多瘦:引自晚唐诗作《登山》。
  *酥黄独:宋代的一种点心。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泰戈尔的诗。


第108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八天:
  在被阿爹打开了思路后,很会举一反三的絮小郎,就开始给他忙碌的朋友们当起了救火队。
  今天给司徒淼正在萌芽的爱情出谋划策,明天陪叶之初适应率性堂高强度的读书生涯,在给双生子当垃圾桶的同时,还不忘送他们最新的乡试题集,因为这个夏天一过,他们便要下场参加秋闱了,絮果衷心希望他的朋友们能一遍就过,从两个詹秀才变成两个詹举人。
  当然,最让絮果关心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闻兰因。
  理论上来说,闻兰因应该和絮果一样,当两个全大启最闲的大闲人。但也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闻兰因就像是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找到了要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陷入了忙的要死要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倒不是说闻兰因就不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粘着絮果了,他依旧会频繁的出现在絮果的生活里,只是……
  絮果很难形容那种感觉,他想了好几天,最后也只能把自己杂乱的内心胡乱的归结为,他想帮兰哥儿的忙,但他甚至都不知道兰哥儿在忙什么,所以他才会有些不知所措。
  至于闻兰因到底在忙什么?
  当然是在忙着变成一个优秀的老攻啊。
  说来还怪不好意思的,自打开始了解断袖这个群体,闻兰因就是越了解越心惊,越了解越肉跳。毫不夸张的说,在买回那些不可言说的话本并里里外外通读研读后,闻小王爷那是彻夜难眠,惊骇异常,内心不知道卷起了多少滔天巨浪。
  什么皇帝殿试看上状元郎,朝臣变皇后;富商被男宠抢了小妾和产业,多年后变身将军回来复仇;主考官前辈化名复读追学弟,学弟进京赶考发现主考官竟然是他……
  反正就是各种狗血纠葛的狂野文字扑面而来。
  作为一个看话本也只看过探案录的小清新,闻兰因在那一刻受到的冲击,不亚于有天絮果告诉他,他们生活的世界其实是个球体,而在球体之外还有广阔无垠的宇宙。
  哪怕事后闻兰因自己先一步想明白了过来,话本不是现实,在剧情方面肯定会有故意夸张和追求刺激的艺术成分,就像甚嚣尘上的八卦一样,听一听就得了,不能当真。但多少也是有一些可以作为依据的内容吧?
  好比,断袖之间要分大欢、小欢和林人。
  或者按照从江左那边传来的说法,就是分攻受。
  在减去了话本里一些很没必要的细枝末节后,闻兰因总结出了几个很不得了的规律,好比要想当一个合格的老攻,那就必须有能与之媲美的能力。
  哪怕不是雄才大略的帝王,也该是个可以执掌朝堂的权臣;不能成为可以征战南北的战神,至少也要是个一人可抵半个国家经济的巨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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