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有小楼(114)
时间走得飞快,小半个月后,方秉雪才结束任务回来。
他到家是清晨六点钟,这个点,周旭还没醒,屋子里飘着朦胧的晨曦,仿佛半透明的薄纱,细小的尘埃在光柱里缓缓游移,恍若梦境。
方秉雪换了鞋子,悄悄地去卫生间洗手,洁净的水池擦得能反光,边角处没有丝毫污渍,毛巾和洗浴用品摆放整齐,洋溢着浅淡的芳香。
这一切都源自于家里有人,在等他。
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周旭仍在睡梦中,窗帘没有完全拉住,留下一点缝隙,足以让方秉雪看清眼前的景象。
那么高大的男人,侧躺在床上,怀里紧紧搂着只毛绒兔子,白色的,从被褥边缘露出粉色的裙角。
那是当初方秉雪在娃娃机里,给周旭抓到的漂亮小兔兔,这次来,周旭没有把玩偶放在床上,方秉雪甚至都忘了这回事。
过了会,方秉雪掀开被子,轻手轻脚地躺在床上,把兔子搁到旁边,然后拉起周旭的胳膊,放在自己腰上。
他往周旭怀里蹭,小声叫着旭哥。
周旭皱了下眉,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看了眼方秉雪,又闭上,伸手把方秉雪往怀里拉,很紧地抱住。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他并未出现别的反应,而是继续睡——后来方秉雪笑过他,周旭也笑,说以为自己在做梦,就没有别的想法,只想抱着他的宝贝睡觉。
此时此刻,方秉雪稍微有点呼吸不过来,但没挣脱,而是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同样闭上了眼。
沉沉入睡前,还是听见了周旭的声音,沙哑的,梦呓似的:“回来了?”
方秉雪贴着爱人的胸膛,没有抬头:“嗯,回来了。”
第73章
但这次,方秉雪依然没在家里待太久。
工作性质,很多细节不方便往外说太多,家属也不行,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他们的保护,所以周旭明白,剩下最后一点的时间,认真地为方秉雪剪头发。
方秉雪懒洋洋地打呵欠,说旭哥前两天我们蹲草丛,那蚊子给我咬的,可大的包。
这些可以说,说出来招人疼。
周旭正用海绵垫给方秉雪擦脸,闻言看了眼,果不其然,胳膊上有枚泛红的蚊子包,如出一辙地被掐了个印。
方秉雪振振有词:“我跟我爸不一样,他那老传统了,什么封印,没用。”
“不都是掐吗,”周旭笑着去拿风油精,“有什么不同?”
方秉雪伸着胳膊:“我掐的时候会龇牙咧嘴,特凶残,就能把蚊子吓跑。”
周旭给他涂药:“这么厉害啊。”
“对啊,”方秉雪仰着脸,“真的有用……对了风油精还放我包里,别落下了。”
晚上盯梢的时候困了,咖啡茶叶都不好使,就得靠风油精抹太阳穴,提神。
“注意别蹭到眼睛了,”周旭把背包拉链拉好,回来捧着方秉雪的脸,低头亲了口,“想你了。”
方秉雪笑了:“我……这不是还没走嘛。”
周旭说:“嗯,已经开始想了。”
这段方秉雪不在家,周旭找时间回了趟西北,不过没直接回砾川县,而是先去了趟省会,正逢期末周,学校里的阿亮完全失去了光彩,以前小哑巴不会说话,但眼睛可有神了,很注意衣着干净,如今在校门口见到人,周旭迟疑了下,把烟头碾了。
“嘶,”他斟酌了下才开口,“你没事吧?”
阿亮呆滞地看着他,抽动嘴角笑笑,比划着手势——他读职校后手语规范许多,有些周旭看不懂,但最后那几下他明白了。
大意就是,哈哈,我是学术垃圾。
周旭沉默了会,带着阿亮去附近的小吃街吃饭,整个过程中,对方都保持着诡异的安静,直到吃完,周旭点了点桌子,让阿亮看自己的口型,试探着问要不不读了,咱回家?
阿亮才颤巍巍地站起来,比划说不行,就算是学术垃圾,他也要当大学里的垃圾。
读职校不比在店里,能继续拿工资,周旭给,阿亮也不要,还好之前攒的有钱,能覆盖学费和生活费,针对他这种情况,国家也有相应的助学金,所以周旭过来看了看,感觉除了被期末考试和论文折磨得神智不清外,整体还好。
于是,他就放心地走了,临走前,特意给阿亮买了几套英语真题,让孩子拿回去慢慢练。
真沉啊,交给对方的时候,周旭都有些不忍心,觉得阿亮这小胳膊小腿的,能不能行,结果看到对方面无表情地接过,没有一丝踉跄时,周旭心想,稳了。
最后阿亮比划着问,他和小方警官怎么样了,周旭已经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让对方知道的,但现在没必要瞒着,就从衣领里捞出那条项链,展示的时候,表情那叫一个云淡风轻。
反正方秉雪不在旁边,听不到,面对阿亮的兴奋,周旭点了支烟,淡淡道:“下次见面,叫嫂子。”
等回到砾川县,面对丁勇和张洋这批人,周旭就换了嘴脸,姿态嚣张。
“说什么没人要,准备结婚呢。”
“别乱打听……放屁,你才砸手里。”
“买,你那一堆串都给我,我全收了你可别叨叨了。”
兄弟们见面,不让絮叨,那剩下的就是喝酒呗,索性无事,周旭也放开了喝,张洋在旁边看得有点担心,拦了几次,没拦住,丁勇直接拍桌子,说今晚倒下老子给你扛回去,都别拦!
一顿饭吃到最后,周旭脸色没太大变化,就耳朵有点红,说出去抽根烟。
不用丁勇交代,张洋直接在后面跟上了,结果到院子里一瞅,这人蹲在墙角的树下,嘴里咬着烟,没点,跟树枝上一只狸花猫聊天呢,很投入。
见到张洋,周旭掀起眼皮,指着那只猫:“这我兄弟……叫咪咪。”
得,这是真的醉大发了,晚上周旭没回家,在丁勇那睡的,躺进被窝里后,抱着手机给方秉雪撒娇,要不说混社会时间长有经验呢,都醉成这样,还保留着一丝的理智,怕短信被对方的领导同事看见,就没发出去,全部存在草稿箱。
既然不怕看见,那说得露骨一点,就情有可原。
周旭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回去,那栋小楼和离开时没太大区别,张洋每周都过去打扫,但毕竟长时间没有住人,显得少了些生气。
该有的东西都还在,譬如靠门的墙上,有几道深浅不一的线,当初弟弟年龄小,每年生日的时候,周旭都要在这划条印子,量下身高。
那条线几年前就不再更新,因为弟弟长大了,不会再长高,也永远不会长高了。
他变得很小,小到能装进骨灰盒里,在自家的老坟和父母埋在一起。
周旭很熟悉这玩意,父亲走得早,是意外,孤儿寡母靠着抚恤金生活,印象中的母亲是个温和的女人,被繁重的生活压得直不起腰,周旭体贴她,用尽最大努力减少她的辛苦,譬如剪头发,从来都是拿推子剃短,省事,方便,不用去理发店。
后来母亲生病,化疗时脱落大把大把的头发,周旭不肯让她剃光,说没事,掉地上了我扫就行。
然后有一天,那会儿周旭读高中,回来后发现,母亲已经拿着推子,把头发全剃了,大夏天的戴个帽子,很腼腆地笑。
周旭骑了很久的自行车,去隔壁市里买假发回来。
十几岁的小孩,懂什么样式,都是店员推荐了就买,回来后戴上了,母亲照了会镜子,笑着说好看,就是刘海有点扎眼睛。
那也没事,周旭学东西挺快的,手巧,他给母亲剪。
牛皮吹出去了,坏事,剪坏了,刘海坑坑洼洼得像狗啃。
当时就在这个院子里,周旭永远记得,弟弟正捏着铅笔头写作业,犹犹豫豫地往这边看,他难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顶假发的时候,弟弟跑过来,扯着他的袖子说没事,等俩月我头发长长后,用我的头发做假发,给妈妈戴。
可是两个月的时间没到,母亲就走了。
所以说那天深夜,哪怕被衣服包着,周旭也能一眼认出那是个骨灰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