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后,老婆被吓跑了(56)
梵昊:“你有没有去参观他的办公室,说不定有惊喜。”
向蓁可听出来了梵昊在阴阳怪气,梵昊怎么跟悦悦一样学坏了,他刷到了一点办公室出轨的电视剧片段,想暗示他办公室有小三对不对?
向蓁:“老公,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只相信你。”
周司骋:“……”
他忽然骑虎难下,无法在向蓁最相信他的时刻,告诉他一切都是编织的谎言。
周司骋只好将向蓁带到了高秘书的办公室。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并不知道电脑密码,看见桌上有一副防蓝光镜,他戴上试了试,假装自己很忙。
高秘书的办公室紧邻总裁,窗外的风景也很好。
向蓁第一次见到周司骋的背后是这种高级办公室和蔚蓝大海。
他印象中的周司骋,更多是出租屋笼着烟火气的周司骋,开着比亚迪的周司骋,睡三十元纯棉床单的周司骋。
置于办公场景的周司骋,很陌生。
带着金丝眼镜的周司骋,不怒自威,高不可攀。
果然,西装需要场合,出现在出租屋和出现在写字楼,完全是不同的感觉。
好帅!
向蓁在心里喊。
帅得有压迫感、威慑感、灼烧感。
帅得他有点不敢直视了,好像看见就会灼伤花盘。
向蓁游移地挪开目光:“老公,我要回去上班了。”
周司骋:“楼下没人了,你可以去拍照,高瓯正好要去银行办事,他送你回去。”
向蓁觉得周司骋这一番话听来的感觉,也跟从前不一样。
多了几分发号施令的味道。
晚上,向蓁和周司骋过夜生活的时候,也觉得小腹有隐隐的灼烧感。
他不知怎么想的,坐在周司骋身上时,掀起睡袍的下摆,盖在了周司骋脸上。
没有看见周司骋微微出汗性感的脸,好一点了。
周司骋一愣,在邀请他吃什么吗?
……
这个举动,让向蓁第二天起床时还有点腿酸腹胀。
翌日。
向蓁依然习惯在午休出去游荡,他逛着街,忽然在批发店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
张叔?!
向蓁眼睛一亮,他想问问张叔,到底怎么才能把向日葵卖出高价。
张叔是来买向日葵大青瓷缸的,四十个,装了一车刚走。
向蓁快跑两步上前,拍了拍张叔的肩膀,但是正好一辆货车长长鸣笛,张叔没发觉他,直接开动小电驴。
向蓁有点遗憾,手指攥了攥,察觉到有什么,他张开手,看见一粒非常细小的、细小的黄色向日葵花粉。
他永远不会忘记的,来自榛子林里的向日葵的花粉气息。
向蓁一愣,环顾一圈,确定以及肯定,这一粒花粉是他刚才从张叔衣服上蹭下来的。
这是他兄弟姐妹的后代。
曾经有人从榛子林带走了一颗葵花籽,并且一直传代到了今天,没有与其他父系杂交,保留了最初最原本的向日葵性状,和他一样!
他的亲人,就种向日葵的张叔家里!
向蓁眼眶一热,继找到老公之后,老公阴差阳错的一次指引,他又找到了家人!
它们就在这里等他重逢!从今往后,他就是有爱人也有家人的妖精了!
向蓁拔腿追上张叔的车。
他跑得很快,像一阵风一样,热气蒸腾他的脸颊,激动的泪水顺着眼尾直接蒸发,但他丝毫不顾,跟着车一个街角一个街角追逐。
最后,他顺着那辆车,来到了一个叫江阁的别墅区。
他跳上围墙,翻过去,消失在树林里。
身后气喘吁吁的叶沄和施霆:“……”
夫人好身手!
等等、周总好像在里面?
第37章
叶沄要跟着爬墙,那栏杆都是竖起的尖角,有点危险,施霆把他拽下来:“我给周总打个电话。”
叶沄:“对对对,先打电话。”
周总今天在家里布置求婚仪式,要是让向蓁提前撞见,那惊喜就大打折扣了。
而他,会被扣第二次工资。
施霆拨出电话,等了等,无人接听。估计周司骋在亲自布置,没带手机。
他看了眼高墙,在走五百米外的大门和爬墙之间,选择了爬墙。
只是一爬进去,连施霆也有些懵,因为周总并没有告诉他们住哪栋别墅,而眼前也不见向蓁的人影。
别墅一栋一栋之间,有些距离,施霆连忙给周司骋的紧急联系秘书,高瓯,打电话询问。
……
江阁的绿化乃是开发商用心了的人工造景,夏天草木繁茂,乔木撑开最盛的绿荫,
向蓁进了森林,不再隐藏妖精的实力,不用考虑人类奔跑的极限,循着空气中向日葵花粉的香气,目光坚定地朝一个方向奔跑。
没有被车尾气污染的各种花香浮动在空气里,盛夏太好了。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栋门前盛开着金灿灿向日葵的小楼前,门口挺多人,有张叔、有他不认识的,都忙碌得布置着什么。
向蓁猫在一棵树后面,眼睛定定看着那片向日葵。
眼泪从眼眶里涌出来。
那么多那么多……一大片,比当初榛子林的向日葵还多。
那场大火过后,向蓁抱着一颗亲葵后代的种子跑了很久,但是种子已经被烘熟了。
幸好幸好。
生命总有奇迹的方式繁衍。
向蓁想,你们这些后生葵的生活条件太好了,水肥伺候,独享阳光,长得又高又壮,个个都有两米。以前哪有这个条件,还得跟榛子树争夺阳光。
他就是当初没抢到多少阳光,才长得慢,因为长得慢,所以每年都抢不到多少。只有当冬天榛子林落光了叶子,熹微的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杈,才落在向蓁身上。
冬天的阳光不够温暖,不足以支撑他旺盛生长。向日葵都已枯萎,种子落入泥土,满山都是寂冷。
偶尔东北虎踩过簌簌的雪层巡山,向蓁抖落脑袋上的雪,看它甩着尾巴走远。
成精的过程漫长孤寂,所以妖精喜欢进城。
向蓁运气很好,一进城就遇到了专属于他的太阳,再也不用担心阳光不够。
甚至有点儿太多了,太阳只照射他一个葵。
向蓁觉得衣领里痒痒的,他伸手一模,抓出一团白色的棉花。
是刚才穿梭树林,带走了一朵异木棉的成熟种子。
黝黑小小的种子,藏在一大蓬棉花里,风一吹,棉花带着种子去闯荡世界。
植物没有长脚,这是植物妈妈的办法。
那么,谁是当初包裹着幸运葵花籽的“棉花”呢?
向蓁从模糊的幼时记忆里,刨出一些人类活动,曾经有一支科考队在深秋路过了榛子林。
有道温柔的声音抚摸过他的叶子。
他极力回想那些人类。
那个带走葵花籽的人在眼前的几人之中吗?
向蓁睁圆眼睛,细瞧。
忽地,一张脸毫无预兆地映在乌黑的瞳孔里。
周司骋从别墅中走出,黑色西裤,纯白衬衫,利落的黑发,深邃的眉目。
天光之下,俊美如天神,落在地上的影子都线条分明立体。
周司骋皱着眉头,抬手打断演奏乐队。
交响乐团霎时无声。
管家恭敬地送来一片擦手的毛巾,“周少对曲目不满意吗?”
周司骋刚亲自摆了一遭向日葵的布置,手心全是灰,他接过来擦了擦。
虽然他们已经结婚了,是老夫老妻。
但是他还没给向蓁戴上戒指,差个求婚。
求婚应该浪漫,但周司骋本身不算太浪漫,只想到最俗的办法。
他想烘托一下求婚时的气氛,但又拿不准向蓁能不能欣赏。
毕竟他老婆是一个重复看动画片第一集、天天听短视频嘈杂弱智配音的人机。
乐队的曲目是不是过于高雅了?
其实应该放抖音神曲,每个只放十五秒循环播放?
周司骋:“我再想想。”
天气热,如果不是向蓁喜欢户外和阳光,室内会更舒适一些。